据中山市助学办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大学通”资助的对象是:被我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正式录取,且入学前户籍在中山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指以下两种:持有效《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中山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的家庭;因突发性灾祸、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以及其他原因致贫的家庭(简称特殊困难家庭)。
资助方式分为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两种。申请人可根据家庭情况选择其中一种资助方式。其中,申请助学金的,就读期间每人每年可申请4000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每人每年可在中山市指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贴息贷款。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市扶困助学资金补贴。助学贷款还贷时间从毕业月份的次月开始计算,4年内还清本息。
今年共有163人首次申请“大学通”资助,多数学生申请助学金,截至目前仅一人申请助学贷款。按照工作流程要求,每年7月-9月,学生在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需由本人带《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大学生可交学生证)和《大学收费明细》复印件各1份,到市助学办办理申请相关手续,才算完成全部申请事项(不得由他人代办)。
今年共有284人续领助学金或助学贷款。这些学生需要在7月份提交1份《中山市“大学通”资助对象在校情况表》(该表格可在市扶困助学网下载http://zx.zsedu.net/)。若目前还没有提交表格,应尽快到助学办提交。续领助学贷款的学生,在市扶困助学委员会审批后,还须每年到贷款银行办理续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