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撕毁通知书:“不识字”就没责任了吗

发布时间: 2016-09-02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导语:录取通知书是大学入学的唯一凭证,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作为一个应届高中毕业生的家长,对录取通知书的感情更是一般人所体会不到的。

淇县一高考生雯雯遭遇蹊跷事儿,她去学校转团关系时,不慎将通知书、档案等资料忘在自行车篓里,出来就踪影皆无了,后经查看监控录像发现:是同学王某的母亲将档案袋捡到后,取出并撕碎扔在了路边草丛中。8月29日,雯雯的家长表示谅解:不要把王某名字公布出来,他们都是刚刚考上大学的孩子,不要让他们留下阴影。

录取通知书是大学入学的唯一凭证,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作为一个应届高中毕业生的家长,对录取通知书的感情更是一般人所体会不到的。然而,王某的母亲竟然将捡到的录取通知书、户口等重要的资料竟然全部撕毁,事后推脱说自己因为生气和不识字才这样做的。

这个解释太荒唐了,就算实际情况真如王某的母亲所述,理由也不能被认可。因为生气就可以乱来,法律上听说精神病患者等因为没有行为能力杀人而免责,却从来没说因为生气就可以合理合法乱来的说法。因为不识字就可以撇清自己的责任,那么不懂法犯法在法律上却没有减轻追责的力度,岂不是更无辜吗?

话说王某母亲的不识字,作为一个孩子高中毕业的母亲,她的年龄应该在45岁左右,也是个70后,就算没多少文化,总该也念了几年书,简单的字应该可以识别的。就算一点书没念过,难道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如果王某的母亲真的是一点字都不认识,那么在撕毁的资料中,为什么单单把录取通知书拿走啊?说不认识,谁信呢?

好在雯雯一家非常通情达理,对这件事情始终保持了一个理智的处理态度,到了最后,还不想因为此时对王某造成影响,从这也看出了谁卑微,谁大度,为雯雯一家的做法点赞。

任何事情都是有后果的,王某的母亲也许真的是一时冲动就犯下了错,但是法律面前可就讲不出了。做人做事都有底线,千万别让无知害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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