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社保局23日发布,从今年开始,将对符合条件的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每人1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发放范围新增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从2013年起,北京地区各普通高等学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享受低保家庭的毕业生毕业年度内可获一次性求职补贴。从今年起,该求职补贴调整为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范围包括北京地区各普通高等学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年度内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或者持有残疾人证的,或者毕业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且有求职或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
北京地区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标准暂定为每人1000元,补贴不重复发放。过去曾获得过求职创业补贴(含原一次性求职补贴)的毕业生,后因升学原因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再次毕业的,不再发放。
因为今年首次将毕业年度内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纳入补贴发放范围,因此各高校今年原则上要在本月底前完成补贴人员集中公示和报批。从2016年开始,各高校要同步开展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高校毕业生、残疾高校毕业生、申领国家助学贷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有关工作,原则上要在每年3月底前完成集中报批。
对于虚报冒领求职补贴的高校毕业生,有关部门将责令其退回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凡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有关责任人将被依法依纪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