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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丙奇:高考改革方案为何“难产”

发布时间: 2014-08-30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教育部牵头起草的高考改革方案已在2013年11月完成,但迟迟难以通过,目前又数易其稿。十多个省份已完成地方方案,表示等教育部发布后,我们再发布。2014年全国两会期间,教育部长袁贵仁表示,高考改革方案已有初步意见,将力争在今年7月底之前出台。7月已过,仍无消息。新一轮高考改革方案,再次没能在既定的时间内出台。这不是教育部在这个问题上第一次爽约。2011年之后,教育部每年都表示年内出台,到了今年有点骑虎难下。(《南方周末》,8月7日)

高考改革方案难产究竟难在何处?按照通常的说法,高考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出台改革方案必须谨慎。可是问题是,在过去的四年多时间中,高考改革方案基本上都只是在教育部门内部讨论,只有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向公众透露方案的零星设想,却没有一次征求意见的过程(在国家制定《中长期教育改革和规划纲要》时,曾征求过有关高考改革话题的意见,但那是制定纲要,并非制定具体方案)。另外,在四年中,教育部研究制定、发布高考改革方案一再爽约,但制定高考改革方案依然由教育部牵头,就从来没有想过要把高考改革的制定主导权从教育部转向全国人大,这是对高考改革负责的态度吗?

高考改革难产,就难在教育行政部门的权力、利益难以被突破。如果改革方案由教育部门主导制定,就是出台,也难寄予厚望。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关于高考改革的具体要求是:探索招生与考试相对分离的办法,政府宏观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落实纲要精神,必须在招生考试相对分离上有实质突破,而这就要求政府部门放权。

但教育考试部门并不愿意放弃自身的权力包括两大权力,一是招生计划审批权,二是招生投档权,前者掌握在教育部门,后者掌握在考试部门。如果真按国家教育规划的要求制定高考改革方案,教育考试部门必须放弃这两大权力,由高校自主决定招收计划,由学生和学校双向选择,如此一来,教育考试部门以前拥有的核心权力也就不再拥有。难怪针对自主招生改革,考试部门发出感慨:这样改,还要我们干什么?

如果高考录取变为学生和学校的双向选择,确实不需要教育部门、考试部门再像现在这般深度参与考试、招生,把学校招生变为了行政部门招生考试只是高校评价学生的一方面依据,大学独立进行录取,而不再根据教育考试院的投档情况进行录取,学生自主申请大学,而不再在教育考试院的部署下填报志愿。随后,教育部门和考试部门必须转变原有的权力和管理思维,变为如何构建公平的考试招生环境以及为学生选择大学、大学选择学生提供服务。

然而,教育考试部门并没有这方面的打算,他们还希望高校按计划招生,招生计划要经过自己的审批,如此高校就必须听命行政部门;他们还希望学生投档要由教育考试院投出,以确保学校在行政部门控制下按招生流程招生,每个学生只能拿到一张录取通知书。教育考试部门的理由是:把招生自主权交给学校,会制造不公平,目前的考试录取制度,是最不坏的制度。

理由冠冕堂皇,但根本站不住脚。按照《高等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规划纲要》、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将办学自主权归还高校,是大势所趋,在归还过程中,政府部门不应该贪恋权力,而应该坚定放权,同时建立确保高校能用好权力的制约机制。其中,具体制约机制有三:其一,监管机制,明确高校自主招生的操作规范,比如要求高校必须公开招生信息;其二,学校内部治理机制,教育部门应依法、依据《纲要》,督促学校进行现代学校制度改革,建立现代治理结构;其三,选择机制,通过给学生选择权,促进大学办学理念转变。

尤其是选择机制,这是监督权力、促进公平最有效的机制,我国集中高考中的加分造假丑闻、以及自主招生试点中的潜规则,都因学生没有选择权所导致,集中高考的加分由行政主导不说,自主招生试点名为自主招生,但实际上学生的选择权丝毫没有增加。通过自主招生,学生还是要填报志愿参加集中录取,这类自主招生其实只是高考加分优惠。冒名的自主招生败坏了自主招生的形象,让公众对这一改革也充满疑虑。

从目前传出的高考改革信息看,教育部设计的高考改革方案对考生招考分离很少涉及,基本的逻辑是维持集中录取制度不变,仅做考试改革,即科目改革(调整科目)、分值改革(调整科目分值,计分方式),但录取方式不变。这摆明就是不放弃任何权力进行改革。这也在人们意料之中。权力部门能主动放弃自身的权力,真正向自己的利益开刀吗?如此改革,只会是换汤不换药的折腾。众所周知,我国高考改革,已经至少经历了20年这样的科目调整折腾高考从考7门,到考6门,再到3+X,3+2之类,科目一直在变,分值也在调整,可学生的负担减轻了吗?基础教育的应试教育问题有所好转吗?

再延续科目改革的思路推进高考改革,是没有任何前途的。改革必须以考试招生分离为原则,着力打破集中录取制度,以教育部门放权为核心。为此,不能再由教育部门作为改革的主导,而必须建立新的改革机制,国家应鼓励各机构起草高考改革方案,包括民间高考改革方案,再由全国和各地人大,讨论、审议高考改革方案,以此把高考改革纳入正常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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