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学校美育工作开展,活跃校园文化生活,进一步充实我校大学生交响乐团和民族乐团,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2019年南京大学继续开展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为14人,公示认定资格考生人数不超过艺术团招生计划的2倍。
二、报名条件
每人限报一个招生项目,考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方能报考:
1.符合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艺术特长显著、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的高中毕业生。
2.取得报考项目对应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最高等级证书,或为省级中学生艺术团团员,具有较强的视奏能力;非考级项目则需高中阶段具备至少两年的乐团表演经验。须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的原件扫描件。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月17日18:00止。
(二)报名流程:
1.登录阳光高考平台,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上传个人照片须为2019年高考报名或高三时期未经PS的证件照片。未按要求填写或填写不完整的视为无效申请。
2.网上提交报名材料,提交后不得修改。
(1)由报名系统生成,且经中学核实并加盖学校公章的申请表扫描件;
(2)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省级中学生艺术团团员、高中阶段乐团在团及表演证明,参加艺术比赛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件;
(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录制演奏视频材料并通过网络上传,要求如下:
(1)须使用一台录像机固定机位不间断录制,录音录像须为同期声,不得加伴奏,不得做后期剪辑处理;
(2)考生本人独奏自选曲目一支(不超过5分钟),视频须为本人近期演奏,全身或半身画面,不允许出现非本人画面;
(3)只允许使用MP4格式保存,文件大小控制在200M以内,并确保画面及声音清晰,播放流畅;
(4)视频不得加题头结尾,不得有字幕,不得出现任何考生有关的个人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在视频中出现或提示考生姓名、报名号、中学信息,如身着校服、佩戴校徽、语音介绍、提示板等);
(5)演奏视频保存文件命名格式为“考生报名号+乐器项目(须与招生项目一致)+《演奏曲目名称》+考生姓名”;
(6)考生报名后通过阳光高考平台查询视频上传地址和用户名、密码,按照要求进行上传。
4.邮寄视频材料和申请表。为便于集中接收,请于1月20日前将存储演奏视频的U盘介质和加盖学校公章的申请表原件(由报名系统生成)一并寄达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23。请在快递单右上角空白处注明“考生报名号+乐器项目+考生姓名”。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三)考生应确保所有报名材料清晰、真实、完整、可读取。
四、选拔与认定
(一)材料审核。学校组织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对演奏视频进行评审,确定参加现场测试的考生。未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或网上报名信息与寄送报名材料项目、内容不一致的,不予审核。各招生项目审核通过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计划数的10倍。审核结果将于1月31日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和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审核通过考生收到支付码后,于2月20至22日12:00前登录南京大学网上支付平台交纳测试费。
(二)现场测试。2月23至24日(22日报到,安排另行通知),在南京大学仙林校区进行专业和文化测试。
1.专业测试:采用现场录音录像、异地评审方式进行,内容为①自选曲目一首(5分钟内),②视奏(交响乐团项目为五线谱、民族乐团项目为简谱);
2.文化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门。
(三)资格认定。学校本着“公开程序、公正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先按照文化测试成绩划定资格线,然后根据高水平艺术团建设需求和专业测试成绩,确定高水平艺术团优录资格名单。优录政策分别为:
1.合格: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南京大学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含)以内即予以录取。
2.优秀: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对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按照其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执行。其中,取得“合格”等级的上海考生,投档成绩需达到相关参考分数线上30分(含);取得“合格”等级的浙江考生,投档成绩需达到相关参考分数线上40分(含);且学生选考科目应满足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江苏考生选测科目等级需达到BB。
五、公示及录取
(一)优录资格考生名单将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能录取。公示不合格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将被自动取消资格,空缺名额不递补。
(二)考生还须达到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对于高水平艺术团的规定要求。
(三)符合录取条件的投档考生,若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南京大学最终模拟投档线,则录取填报的前两个专业志愿之一;若未达最终模拟投档线,则录取填报的前三个专业志愿之一。
(四)我校将对高水平艺术团录取新生进行材料复核与专业复测。
(五)高水平艺术团学生入学后要接受所在院系和艺术团双重管理,须认真履行参加排练和演出的义务。艺术团排练演出作为艺术团学生附加必修学分进行考核。
六、其他
(一)凡在特殊类型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包括冒名顶替、伪造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等情况,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我校将取消其报考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做进一步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邮箱:qingfengnanda@nju.edu.cn。
(三)南京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事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四)本简章由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1859680(本科招办,招录政策与流程事宜)
025-83687087(校团委,艺术团管理事宜)
电子邮箱:bkzs@nju.edu.cn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