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系
法学(本科)专业于2005年4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审批正式设立,并于同年9月招收第一届法学专业学生。
法学(本科)培养目标和要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爱国主义精神、正义感、使命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法学基础理论、国际经济法基本知识、熟悉涉外经贸法律和经贸实务;并具有法律思维和较强英语运用能力,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专门人才,能在各类公司、律师事务所、司法机关、政府机构等部门胜任法务工作。
法学(本科)由公共教育、专业教育、选修教育、实践教育等环节构成。主要课程:民法、商法、经济法等专业基础法律,重点学习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WTO规则等国际经贸法律,并辅以学习相关财会、金融、经贸等专业理论与业务知识,进行法律思维、英语与专业英语、演讲与口才等专业技能与素质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