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465号
邮编:116027
电话:0411-4720676
网址:www.dlmedu.edu.cn
一般规定:
1.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科目总分,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3.艺术类摄影、形象设计专业考生,高考总成绩达到当地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报考我校者,以文化课成绩(包括数学分)的60%和专业课考试成绩的40%折合成综合总分,按综合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择优录取。
优惠政策:享受加分或降分政策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进入我校后仍按原始成绩排队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