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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理工大学的录取规则

发布时间: 2006-12-29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校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7083号

邮编:130022

电话:0431-5386281

网址:www.cust.edu.cn

一般规定:

1.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学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检标准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外语语种:经济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英语、俄语、朝鲜语专业限招英语考生。

分数级差:具体专业分数级差要求可与学校招生办联系。

优惠政策:对加分或减分照顾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中共党员、少级各单项奖获得者、地区以上优秀学生班干部和体育竞赛优胜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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