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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的录取规则

发布时间: 2006-12-29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校址:福州市工业路523号

邮编:350002

电话:0591-7893124

网址:www.fzu.edu.cn

一般规定

1.德、智、体全面考核,在政治合格、身体符合专业条件的情况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艺术类艺术设计专业在文考录取线上,以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艺术类工业设计专业在专业成绩合格基础上,按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

2.第一轮学校按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投档,上线数超过计划数的专业原则上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1∶105投档,对于上线数未达到计划数的专业原则上按上线数投档;第二轮投档,计算机按“志愿优先”模式,对第一志愿的第二、第三、第四专业按专业顺序递补投档,此轮投档按上一轮未完成的计划1∶1投档;第三轮投档,计算机将对填报“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成绩优先”模式,随机投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

3.如第一志愿录取不满时,参考志愿同等对待,按“专业清”、“分数优先”形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身体条件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外语语种 英语。

优惠政策

在各省招生办投档的范围内,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本校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联合办学单位在职职工的子女可给予专业志愿照顾录取,根据个人填报专业志愿加20分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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