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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的录取规则

发布时间: 2006-12-29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校址:南京市孝陵卫200号(独立校区)

邮编:210094

电话:025-84315260

网址:www.njust.edu.cn

一般规定

1.我校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投档比例,一般为110%,根据考生考试的总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予以录取。

2.我校是教育部批准实施自主选拔录取的试点高校,对申请我校自主招生,经我校专家委员会审查认定的考生进行自主选拔录取。

身体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国防生需符合部队院校招生标准。

男女比例 除国防生外,男女比例不限。

外语语种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一般要求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

分数级差

我校对前三个专业志愿设5分级差,第三专业志愿以后无级差。我校对江苏、安徽、浙江、江西、福建、山西、四川、重庆、湖南、湖北、山东、河北、吉林、辽宁、黑龙江、河南、内蒙、北京、天津、陕西等省第一志愿报考清华、北大未被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原始分超出该省本一控制线80分(生源基地中学70分)以上的考生,全部用预留计划录取,并满足其专业志愿。

优惠政策

我校对各省照顾加分的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绩安排专业,对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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