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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工业大学录取规则

发布时间: 2006-12-28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校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

邮编:100041

电话:010-88802786

网址:www.ncut.edu.cn

一般规定

1.按照考生报考我校志愿先后顺序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投档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级差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同等条件下的考生,我校将首先以外语成绩作为录取参考;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专业志愿级差原则考虑其第二专业志愿,仍不能满足的按同样原则考虑其第三志愿,依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录取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若所有专业均已录满,则予以退档),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艺术类考生录取:凡持有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书,达到本省艺术类文化课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按[专业课总成绩60%+(文化课总成绩-数学成绩)40%]所计算的合成分数分省排序录取。合格证获得人数小于5人的省区按上述规则统一排序录取。

专业要求:我校建筑学与工业设计两个专业要求有一定美术基础的考生报考;凡录取考生入校后均需进行美术加试,加试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将其调剂到相关专业学习。

身体条件:各专业身体健康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所列举的不宜报考专业作为录取限制条件,除此以外,无附加限制条件。

外语语种:我校可开设的公共外语语种为:英语、日语及俄语;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考生;日语专业可招收英、日考生,但其专业教学为零起点。

分数级差:我校按照专业志愿级差方式比较不同专业志愿考生的投档考试成绩,专业志愿级差值确定为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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