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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财经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14-05-20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院的招生工作,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保证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性质及代码

学校全称:重庆财经职业学院

学校性质: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渝府〔2007〕38号),教育部备案,重庆市商委主管,重庆市教委教学业务管理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

国标代码:14128

第三条 办学层次及类型

普通高等职业专科学校

第四条 办学地址

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西段2号,学院无分校和联合办学点。

第五条 学历证书颁发

学生修完学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条 办学基本条件

学院地处重庆市永川区城区,占地666亩,建筑面积16万多平方米,教学楼、实训楼、图书馆、学生公寓、学生食堂、标准田径运动场、礼堂等设施齐全,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068万元,图书馆藏书43.7多万册,专任教师281人(其中教授9人、副教授67人、博士4人、硕士研究生135人)。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重庆市优秀教师2人,重庆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1人,重庆市中青年骨干教师1人,重庆市首批社科专家库成员3人,硕士生导师2人。

第七条 收费标准

学院收费标准严格按照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和重庆市教委有关文件及规定执行,学费为50006500元/生年,住宿费5001200元/生年。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八条 招生范围和人数

学院2014年面向重庆、四川、海南、贵州、甘肃、内蒙古、河南、山西、安徽、陕西、云南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普通高职(专科)学生2050名。分省分专业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公布的重庆财经职业学院计划情况及说明。

第九条 语种及体检相关要求

学院各专业录取时均不限制外语语种,学生入学后开设英语公共外语课。各专业均不限制男女比例和年龄。考生身体状况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规定。

第十条 奖贷学金和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贫困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政策。在校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生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到当地教委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学年最高可贷款6000元)。品学兼优的学生还有机会获得学院奖学金,一等3000元/生学年,二等1000元/生学年,三等500元/生学年。学院还开辟了勤工助学岗位,实行了特殊困难补助制度。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的招生政策,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新生。

(一)依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所公布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及投档原则,相应遵循顺序志愿投档或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进行录取。采取顺序志愿投档时,按志愿优先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志愿顺序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时,按成绩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

(二)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上按考生的专业志愿并结合成绩来确定,或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政策执行(内蒙古按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录取)。对同一志愿进档的考生,按成绩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在缺额的相近专业中进行安排;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一般不予录取。各专业原则上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三)符合国家及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批准投档的考生,学院对所加分和降分予以认可并择优录取。

(四)录取结果公布渠道为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考生亦可在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招生网站上的录取查询系统中查询。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第十三条 学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代理招生工作,有关招生事宜请直接向学院招生部门咨询,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将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要求如与本章程不一致者,以本章程为准。

第十五条 联系方式

招办电话:023-4983472949655062

招生监督电话:023-49569916

传真:023-49834729

学院网址:http://www.cqcfe.com

E-mail:cqcjzs@126.com

咨询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西段2号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40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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