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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07年高招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发布时间: 2009-06-16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陕西2007高考本科录取分数线最终敲定。具体分数线为:

2007年高考本科录取分数线最终敲定
科类/批次 一本 二本 三本 高职大专
理科 527 490 370 290
文科 567 530 430 320

经省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200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陕西省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第一批本科:文史类567分理工类527分

第二批本科:文史类530分理工类490分

第三批本科:文史类430分理工类370分

高职(专科):文史类320分理工类290分

提前单独录取的军队、公安院校文史和理工类本科分数线,不得低于第二批本科控制分数线。其中公安专科院校和专业,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第二批本科控制线以下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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