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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2010年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10-01-08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一、报考条件与办法

符合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且年龄不超过25周岁,校正视力在5.0以上,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报考者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名,参加考试。报考时须持:

1.身份证、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同底彩色一寸证件照四张。

二、招生计划

播音与主持艺术:40人

广播电视编导:50人

三、报名考试

报名、考试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

专业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初试内容

复试内容

播音与主持艺术

3月20日

初试:

3月21日

复试:

公布复试名单时通知

朗读指定稿件

①即兴评述(当场抽题,准备5分钟,不得写成提纲或讲稿,评述限3分钟以内);

②朗读自备文学作品(限2分钟以内);

③笔试:文学、文化、文艺基本知识;影视作品评析(写作)。

广播电视编导

3月17日

面试:

3月18日~19日

笔试:

3月20日

(不分初复试)

面试:编讲故事、综合素质考察;

笔试:文学、文化、文艺基本知识;影视作品评析(写作)。

注: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初试结束后,学校公布复试考生名单,考生办理复试手续并进行复试。

五、文化课考试: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文科或艺术类理科统一考试。

六、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与体检: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统一办理。

七、录取:按照我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中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录取。

八、咨询方式:

电话:029-85310330 传真:029-85310188

E-MAIL:JWZB@SNNU.EDU.CN

九、重要提示:考生必须符合户口所在地省招办制定的艺术类专业报考和录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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