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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2010年音乐学、表演、舞蹈学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10-01-08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一、报考条件与办法:

符合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有关报名条件,报考者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名,参加考试。报名时须持:

1、艺术类专业报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同底一寸彩色证件照四张。

二、招生计划

专业

专 业 方 向

名额

音乐学

音乐教育(免费师范生)

120人

音乐文化学(非师范)

30人

音乐表演(非师范)

声乐(美声、民族、通俗)

0-10人

钢琴、手风琴

0-8人

中国乐器演奏(竹笛、笙、管子、唢呐、琵琶、扬琴、古筝、二胡、板胡、打击乐)

0-10人

西洋乐器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黑管、双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萨克斯、西洋打击乐)

0-12人

舞蹈学

舞蹈教育(免费师范生)

50人

三、报名考试:

报名、考试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

专业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初试内容

复试内容

音乐学

3月8日

初试:

3月9日

复试:

公布复试名单时通知

a、演唱声乐作品一首;

b、演奏钢琴曲一首或演奏其它器乐作品一首(练习曲、乐曲均可)

a、演唱声乐作品两首;

b、演奏钢琴曲一首或演奏其它器乐作品一首(练习曲、乐曲均可);

c、视唱练耳

表演

3月11日

初试:

3月12日

复试:

公布复试名单时通知

演唱声乐作品一首,

或演奏键盘作品一首(练习曲、乐曲均可),或演奏器乐作品一首(练习曲、乐曲均可)

a、演唱声乐作品两首,或演奏键盘作品两首(练习曲、乐曲均可,必须有一首复调作品),或演奏器乐作品两首(练习曲、乐曲各一首);

b、视唱练耳

音乐学(音乐文化学方向)

3月11日

初试:

3月12日

复试:

公布复试名单时通知

演唱声乐作品一首,或演奏键盘作品一首(练习曲、乐曲均可),或演奏器乐作品一首(练习曲、乐曲均可)

a、演唱声乐作品一首,或演奏键盘作品一首(练习曲、乐曲均可),或演奏器乐作品一首(练习曲、乐曲均可);

b、视唱练耳;

c、笔试

舞蹈学

3月4日

3月5日~6日

基本功、形体测试、剧目表演(限5分钟以内,自备服装及道具),不分初复试。

注:1、音乐学、表演专业、音乐学(音乐文化学方向)初试结束后,学校公布复试考生名单,考生办理复试手续并进行复试。

2、音乐学、表演专业、音乐学(音乐文化学方向)初复试曲目不得重复。

四、文化课考试:考生在户口所在县(区)招生办办理有关文化课报考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文、艺术类理科统一考试。

五、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与体检: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统一办理。

六、录取:按照我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中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录取。

七、咨询方式:

电话:02985310330 传真:02985310188

E-MAIL:JWZB@SNNU.EDU.CN

八、重要提示:考生必须符合户口所在地省招办制定的艺术类专业报考和录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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