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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2010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09-12-09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华东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专业为重点,兼具经济、外语和管理类专业的多科性大学,具有接受攻读博士、硕士及学士学位,招收海外留学生、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在职研究生和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资格。学校现有长宁和松江两个校区,长宁校区位于上海市中心城区,苏州河畔,毗邻中山公园;松江校区则坐落于环境优美的松江大学园区内。2010年全日制本科新生在松江校区住读。

建校五十多年来,华东政法大学为国家培养了大量的人才,社会声誉日隆。在上海市艺术教育委员会的关心和支持下,我校高度重视对学生综合能力尤其是人文素质的培养,设立了校艺术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艺教委关心下一代专家指导团华东政法大学艺术教育基地、艺术教研室等机构;拥有管乐团、合唱团、舞蹈队、沃原剧社、百外书社、民乐团等十多个学生文艺团队。其中,管乐团、合唱团、百外书社被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艺术教育委员会命名为上海市大学生艺术团。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曾先后荣获教育部主办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话剧类全国一等奖、书画类一等奖、优秀组织奖、全国大学生歌手邀请赛一等奖、全国舞蹈比赛创作表演一等奖、全国学生戏剧比赛(双语)表演、剧目两项二等奖、上海市布谷鸟学生音乐节合奏比赛一等奖、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吹奏乐队比赛(大学组)金奖、魅力校园第一届全国校园文艺汇演暨第六届全国校园春节联欢晚会三等奖,魅力校园第二届全国校园文艺汇演暨第七届全国校园春节联欢晚会演出和编导两项金奖等奖项百余项,并组织文艺团队赴香港大会堂、上海大剧院、上海音乐厅、南京路世纪广场、东方绿洲和松江大学城等大型场所多次演出。为加强文艺团队的建设,促进我校艺术教育工作的发展,2010年我校将继续向社会招收部分品学兼优并具有艺术专长的高中毕业生。

一、招生范围

限上海生源。

二、招收项目及计划招生人数

管乐30人,书法(含篆刻)20人,表演20人,民乐20人,舞蹈20人,声乐20人。

三、报名方式

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须先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再进行现场报名。

(一)网上报名

考生于2009年12月11日之前登录华东政法大学招生网站(www.hzgate.net)【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日期

地点

具体地址

2009年12月12日

长宁校区

交谊楼第三会议室

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

(近凯旋路、华阳路,中山公园后门)

2009年12月14日

松江校区

明志楼A213室

松江大学园区广富林路3475号(华政西门)

(近三新北路)

备注:接待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本次报名一律不接受邮寄和汇款,请考生按指定时间、地点报名,逾期不候。

2、须提交材料:

(1)《华东政法大学艺术特长生报名表》(登录华东政法大学招生网(www.hzgate.net)下载,按要求如实填写并贴上照片,经所在中学盖章)

(2)同一底版一寸彩色免冠报名照片3张

(3)报名费:40元

(4)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5)有关获奖证书、特长证书或特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准考证领取的时间与地点:考试当天领取,地点见现场海报。

四、考试安排

1、考生持准考证、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

2、考试时间

2009年12月19日(周六)8:3017:00 管乐、书法(含篆刻)、表演

2009年12月20日(周日)8:3017:00 民乐、舞蹈、声乐

具体考试时间段可于2009年12月16日之后登录www.hzgate.net【招生信息】栏目查询。

3、考试地点: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内,具体考场安排详见现场海报。

4、考试内容

(1)管乐和民乐

考试内容均为音阶一条,自选练习曲、乐曲各一首,现场抽题试谱,除定音鼓、小军鼓、大号、大提琴、扬琴由学校提供外,其余乐器请自备。

(2)舞蹈

a、形体测试

b、身体软开度,基本功测试

c、即兴模仿(1-2个8拍)

d、舞蹈技巧(属加分项目)

e、舞蹈表演(3-4分钟,古典舞、民族民间舞、现代舞均可,自备CD或磁带)

(3)声乐

a、视唱练习(现场抽题,视唱要求识五线谱)

b、任选1首中文或外文歌曲(每首3分钟左右,考试均为现场钢琴伴奏,由本校统一安排,请考生自备伴奏谱,不允许自带伴奏人员;钢琴由学校提供。)

(4)书法

a、自选古代书法名作一幅,临摹,书体不限,形式不限,须指出该名作的出处,时间45分钟。

b、指定内容创作书法作品一幅,书体不限(形式为条幅、中堂、横幅任选其一),但是两幅字体不可相同,时间45分钟,文具请自备。

(5)篆刻

a、自选古代名印一方,临摹(须指出该印的出处),时间45分钟。

b、指定内容创作印章一方,阴、阳文随意,规格不限,时间45分钟,文具请自备。

(6)表演

a、朗诵(寓言或诗歌均可,时间2-3分钟)

b、自选歌曲一首(流行歌曲除外)

c、舞蹈、广播操、武术均可

d、即兴小品,时间2-3分钟

e、即兴出题、现场主持(属加分项目)

五、录取方式

我校将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考生测试成绩按项目确定录取名单,并评定艺术测试等级,并由华东政法大学艺术教育委员会、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与录取考生签约,按协议规定,在当年招生中对签约考生予以优惠录取。特别优秀的艺术特长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一本线,我校即予以录取。

六、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 67790213,67790220

监督电话: 67790299

华东政法大学艺术教育委员会

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九年十一月

《华东政法大学2010年艺术特长生报名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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