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我校艺术类专业面向全国共招收260名学生,其中:艺术设计专业招收100名学生,动画专业招收160名学生。根据教育部文件(教学厅[2008]14号)要求,分省招生计划参照艺术类专业考试后获得合格证考生分布情况按比例分配。
专业考试报名条件
1.符合国家教育部规定具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
2.报名考生须获得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艺术类统考合格证。(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组织艺术类统考的除外)
专业考试报名办法
1.凡报考我校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和所在省颁发的艺术类考试合格证,认真填写我校的《专业考试报名卡》,填写的姓名必须与考生户口簿、身份证、高考报名登记表上的姓名一致,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及联系人,字迹工整。
2.报名时需交一寸近期免冠半身正面同一底版照片二张。
3.加试费:150元/人(按辽宁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4.实行面报方式,考生须按时到报名点报名(报名地点、时间详见附件一)。
5.考生只允许选择一个考点参加考试。
河北省的考生只能在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考点报名参加我校测试且该考点只接收河北省考生参加考试。江苏省的考生只能在南通市高校招生办公室考点报名参加我校测试。郑州106中学考点只接收河南省考生参加考试。
6.按照辽宁省招生办要求,辽宁省考生只需参加本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我校不再另行组织考试。
7.考生报名时,须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
8.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考试日程安排在考试前一天公布)。
考试科目
1.艺术设计:色彩(2.5小时)、设计基础(3小时)
2.动画:色彩(2.5小时)、动画基础(3小时)
3.兼报:色彩(2.5小时)、综合基础(3.5小时)
合格证发放办法
1.合格证发放比例:根据教育部文件(教学厅[2008]14号)要求,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按1:4的比例发放。
2.根据专业课考试成绩,学校将于2009年4月1日给合格考生发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并通知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考生持我校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到户口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统一办理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与体检手续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试。
3.收到我校合格证的考生请及时登陆大连民族学院招生主页(http://zs.dlnu.edu.cn)和所在地高考招生部门网站核对合格信息。
录取办法
1.德、智、体全面考核。
2.实行按专业招生。
3.录取原则:
①考生按综合积分由高到低录取,综合积分=专业课成绩40%+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成绩60%。
②辽宁省考生在计算综合积分时专业课成绩按辽宁省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计算,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按大连民族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计算。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破格择优录取:
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成绩超过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本科二批次录取控制线20分以上,且获得大连民族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或获得辽宁省专业统考合格证者。
②辽宁省考生专业统考成绩排在全省前200名,且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者。
③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专业课总分排在全体考生前20名,且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者。
④获得中央美术学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江南大学、中国美术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东华大学、广州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之一的设计类相关专业校考合格证,同时排在设计类相关专业前20名(不含专业方向),且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者。
5.同等情况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
6.文化课考试和专业课考试缺任何一科者不予录取。
7.档案中无政审表、体检表和相应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者,不予录取。
8.录取期间不受理考生个人邮寄的档案材料和文化考试成绩。
复查办法
为确保新生质量,我校对专业考试合格者进行抽测复查,新生入校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弄虚作假或营私舞弊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学费标准
2009年招收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学费标准按辽宁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标准执行,10000元/年生。
学生管理
1.各专业为全日制四年,考试合格,学分修满者,颁发毕业证书,符合相应条件的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2.学生管理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我校的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3.学生毕业时按国家规定政策就业。
4.艺术类专业学生在第三学期需自行配备高配置电脑1台。
专业考试成绩查询方法
考生可在2009年4月1日以后拨打0411-87614119、87656067进行电话查询或在我校校园网上查询。
通讯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大连民族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116600
网址:http://www.dlnu.edu.cn(考生可直接下载招生简章)
电话:0411-8761411987656067
传真:0411-87614119
联系人:袁老师祁老师
附件一:艺术类专业考试安排
1.专业考试考场设置
(1)内蒙古民族大学(内蒙古通辽市霍林河大街西536号,电话:0475-8313584)
(2)贵州师范大学(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北路116号,电话:0851-6702492)
(3)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81号,电话:0471-4392381)
(4)南通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南通市青年西路22号,从汽车站乘12路到体育馆下车即到,电话:0513-88094868)
(5)潍坊市招生考试服务中心(报名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虞河路418号,电话:0536-8223019、8232239)
(6)长春艺术实验中学(长春市朝阳区湖滨街788号,从火车站乘306路到新文化报社下车,华侨宾馆南行50米即到。电话:043l-85382439)
(7)黑龙江东方学院(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l号,从火车站乘343路到九三五厂下车前走50米即到,电话:0451-86655180)
(8)包头市一机一中(包头市青山区文化路4号,从火车站乘2、22、134路到一机一中下车即到,电话:0472-5559114)
(9)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直属考点(长沙市星沙特立路9号,长沙师范专科学校,电话:0731-2996001)
(10)郑州106中学(从火车站乘101路或102路到106中下车即到,电话:0371-68349168)
(11)太原师范学院(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从火车站乘11、606路到大营盘下车即到,电话:0351-2279588)
(12)大连民族学院(从火车站乘大连开发区专线到五彩城下车往南走300米,或乘轻轨到开发区站下车往南走500米即到,电话:041l-87614119)
(13)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市中山西路长兴街12号,从火车站乘1路到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下车即到,电话:0311-85333630)
2.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日期及考试科目安排
序号 |
考试地点 |
考试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1 |
内蒙古民族大学 |
1月1617日 |
1月18日 |
. |
2 |
贵州师范大学 |
1月1617日 |
1月18日 |
|
3 |
内蒙古师范大学 |
1月1819日 |
1月20日 |
艺术设计: 色 彩 设计基础 |
4 |
南通市高校招生办公室 |
2月23日 |
2月4日 |
|
5 |
潍坊市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
2月89日 |
2月10日 |
|
6 |
长春艺术实验中学 |
2月1112日 |
2月13日 |
动 画: 色 彩 动画基础 |
7 |
黑龙江东方学院 |
2月1415日 |
2月16日 |
|
8 |
包头市一机一中 |
2月1415日 |
2月16日 |
兼 报: 色 彩 综合基础 |
9 |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直属考点 |
2月1718日 |
2月19日 |
|
10 |
郑州 106中学 |
2月2021日 |
2月22日 |
|
11 |
太原师范学院 |
2月2324日 |
2月26日 |
. |
12 |
大连民族学院 |
3月56日 |
3月7日 |
|
13 |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
3月910日 |
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