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培养目标:培养能在文化艺术部门、学校及有关单位从事中国画人物、山水、花鸟、书法篆刻的创作、教学、研究和其它美术工作的、具有较强适应能力的德才兼备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学生应具有较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的基础理论;能执行我国社会主义的文艺方针、政策;具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能较熟练地掌握中国画人物、山水、花鸟、书法篆刻的传统技法;了解中国画的历史传统和造型规律、艺术手法;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独立完成创作和教学的能力;有一定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初步的科研能力;在掌握外语工具方面,应具有较强的阅读本专业书刊的能方,一定的听的能力,初步的写和说的能力。
主要专业课程:中外美术史、艺术概论、美学概论、素描、色彩、速写、中国主典诗词、中国画论、透视、解剖、人物画、山水画、花鸟画、书法篆刻、创作等。
实践环节:结合教学,组织学生参加社会调查、业务实习等实践活动。
修业年限:四年。
毕业生适宜在美术创作部门从事国画创作工作,在各级美术院校从事教学工作,硌级艺术馆、文化馆(站)、从事美术创作或美术普及工作,在出版社和报刊杂志社从事美术编辑工作,也可在有关部门、厂矿企业从事有关宣传工作。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