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 昨天记者获悉,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已批复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收费试行标准,每生每科12元调整为14元,有效期两年。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省从2008年起将过去由市(州)组考的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改为由全省统一组考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两部门核定,2010 年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收费试行标准为每生每科14元,具体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共9门。记者张莹 实习生王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