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学前,我的梦想是做一个哈佛人。我有这样一个梦想,一是因为那个笼罩着哈佛大学的光环,也因为我一直把学习法律当做我的目标,并把学习数学当做我的后备,而哈佛的这两个专业都是全美最好的。1979年的四月,一封拒信打破我的这个梦想。至于原因,我估计是因为我的SAT英语成绩太差了,只有550分。
在申请大学的时候,我清楚地知道自身条件有不足,不能保证一定能上哪所大学,所以我一共申请了12所学校,这样,我觉得才能把主动掌握在自己手里。回想当时,我的老师们可能都快恨死我了,因为申请大学的材料中需要老师给学生写的推荐信,而对我,他们要一下子写那么多份(当时没有电脑,每封推荐信都需要老师亲手写成)。
最后,我进入了哥伦比亚大学,这是一所很好的学校,法律系和数学系也很有名。哥大给学生很大的发展空间,允许学生学习的课程范围很广。我在大一的时候,大部分时间都在学美术、历史、音乐、哲学等专业的课程,接触了很多东西,我觉得这是找到自己兴趣的机会。直到今天,我还记得哲学系的一个老教授说的话:知道什么是make a difference吗?想象有两个世界,一个世界中有你,一个世界中没有你,让两者的difference最大,这就是你一生的意义。
再来说说我的哥大法律梦。当时,我主要学的是政治科学(political science),属于一种法学博士预科(pre-law)的专业。但是,上了几门政治科学的课后,我发现自己对此毫无兴趣,每天都打不起精神来上课,十分苦恼。其中一门课实在太枯燥,我基本上每堂课都在睡觉,惟一的选择只是在教室里睡还是在宿舍里睡。睡到学期过半后,我的平均成绩勉强够得一个C,我赶在限期的前一天把这门课退掉,才避免了因为平均分不到3.0导致助学金被取消的灾难。
我向家人提起学习法律的苦闷时,他们都鼓励我转系。姐姐说:你不是高中时就把大二的数学读完了,还得了全州数学冠军吗,怎么不转数学系?但是,这又让我碰到了我的第二个苦恼。进入大学后,学校就安排我加入了一个 数学天才班,那里集中了哥大所有的数学尖子,一个班只有七个人。但很快,我就发现我的数学突然由最好的变成最差的了。这时,我才意识到,我虽然是全州冠军,但是我所在的州是被称为乡下的田纳西州,而当我遇到了这些来自加州或纽约州的真正的数学天才,我不但技不如人,连问问题时都胆怯了,生怕我的同学们看出我这个全州冠军的真正水平并不怎么样。这么一来,我就越来越落后,到今天我对这门课还是半懂不懂(这又是一个沉默不是金的证明)。当我上完这门课后,我深深地体会到那些数学天才都是因为数学之美而为它痴迷,但我却并非如此。一方面,我羡慕他们找到了最爱;另一方面,我遗憾地发现,自己既不是一个数学天才,也不会为了它的美而痴迷,因为我不希望我一生的意义就是为了理解数学之美。
就这样,我与我向往的哈佛、选择的法律、自豪的数学一一挥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