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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设置处分期限 学生有改正的机会

发布时间: 2010-01-07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2010中国大学排行榜600强揭晓 北大清华复旦占据前三南开大学于日前在全国高校率先推出处分期间制度,为警告、记过等各项学生处分设定了具体期限,让学生有改正的机会,处分不再一背终身。

在南开大学新修订的《本科学生学则》中明确规定:受处分的期限为:警告,3个月;严重警告,6个月;记过,9个月;留校察看,12个月。

《学则》规定,学生在受处分期间不得参加各项评奖、评优活动。受开除学籍以外处分的学生,只要在处分期间内表现良好,未再发生违纪行为,处分期满后经过本人申请、经院(系)提出意见、主管部门审核、主管校长批准等程序,可以解除或终止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这份书面通知还将与之前的处分决定一同收入该学生的档案中。南开大学教务处处长沈亚平介绍,为学生处分设立期间,旨在尽可能或者最大限度地维护学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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