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高招办获悉,考生须于今日亲自到当地的县(市、区)高招办指定的地点签领本人《准考证》,不得委托他人代领。值得注意的是,具体领证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如果暂未办理身份证或身份证丢失的,应持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带照片的且在照片上加盖压角公章的户籍证明亲自领取。
领取《准考证》时,还必须办理签领手续,并在本人《准考证》正面考生签名栏处签上自己的姓名。省高招办提示说,考生在签字时一定要注意字体大小应符合正常书写,要防止太小。另外,考生在领取了准考证后,要立刻核对考生号、照片及报考科类等是否有误。如果有疑问,应该马上提出。
省高招办还对外发布了2009年度我省普通高考《考生须知》。《须知》明确规定,考生在参加高考时,如果遇到试卷分发错误或者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以举手向监考员询问。但是,如果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考生一律不得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