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招委会近日向全省各地发出《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务工作的通知》。通知中首次明确规定:对违规参加全国统考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不仅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
对违规参加全国统考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并由其所在高等学校按照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对代替他人参加全国统考、在全国统考中组织作弊或使用通讯工具作弊的高等学校在校生,高等学校可以给予其开除学籍处分。
甘肃省招办还要求将考生在全国统考中的违规事实客观记入《考生电子档案》,作为考生考试诚信记录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