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素以史上最严著称,然而今年高考期间发生的江西南昌替考事件令社会震惊。如何强化考试作弊行为的法律责任,成为今天下午分组审议教育法律一揽子修正案草案的焦点话题。
考试作弊是执行过程中不好界定的问题,如果我们没有其他的法律保证,我倒是建议把这里面列举的作弊的情形更具体化一些。黄润秋委员说,作弊情形常见的还包括:由他人冒名顶替、窃取他人试卷答案、交换试卷答案或草稿纸等。黄润秋建议多征求意见,把现在考试作弊的种种表现都列出来,当然可能列不全,但是把主要的列出来。
朱静芝委员认为,法律应当明确国考概念。因为国考是一个大概念,公务员考试是国考,司法考试也是国考,高考更是国考,有些省中考也属于国考。朱静芝认为,在明确国考概念之前,法律还应当把考生的概念界定为成人考生参加国考,不应包括中考的学生。朱静芝解释说,如果包括中考的学生,后面有一条惩罚,就是要停止考生参加考试一到三年,如果是小学生就不能上中学了,那就不合理了。
来自基层教育界一线的全国人大代表李光惠则建议,不仅仅普通高考的考试应该提高严肃考试纪律、加大阅卷监督的力度,艺术类的专业考试也应该做到,这样才有助于促进考试的公平公正。
此外,部分与会人员反对将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3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进行一揽子表决。其中温孚江委员认为,三部法都非常重要,需要研究和修改的地方还有很多,为慎重起见,需要逐一修改,逐一研究,逐一表决。庞丽娟委员和傅莹委员均表示,一揽子修改只是解决眼前的问题,如果有条件的话,希望对3部法律进行全面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