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表演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现代社会经济、文化、科技、教育发展需要的素质较高、基础扎实、有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并有发展潜力,有系统的音乐专业知识和音乐表演技能,能够在文化管理、音乐演出、音乐教育等机构和部门从事音乐表演等各类实际工作的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要求学生掌握音乐的基本理论和分析理解中外音乐作品的基本能力,受到有关中外音乐发展历史、中国民族音乐和世界民族音乐精粹、音乐审美等方面的系统教育,接受科学的声乐演唱和表演技能的专门训练;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前沿发展,具有一定的舞台实践经验和了解音乐作品排练、演出规律,具有较强的音乐表演能力。
主要课程:艺术学、音乐表演(声乐演唱)、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电脑音乐基础、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西方音乐史与名作赏析、形体训练与舞蹈编创、合唱指挥基础、声乐名作与演唱赏析、室内乐(美声)、戏曲演唱(民声)、现代音乐剧(通俗)、复调音乐基础、音乐美学、正音与台词、意大利语音、学校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教法等。
就业方向:中等学校、高等学校等。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