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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教育技术学专业介绍

发布时间: 2009-07-30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教育技术学专业课程计划

一、培养目标

教育技术学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教育技术学基本理论、能够进行各级各类学校的信息技术教育、开展数字媒体研究及开发技术、从事教育软件工程和进行现代远程教育的综合性人才。学生经过本科阶段学习应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科学素质、工程素质,具有获取知识的能力、媒体设计与开发能力、媒体应用与评价能力、创新能力、教育技术研究能力、教学系统使用、维护与管理能力、教学系统设计能力。学生毕业后主要成为如下领域的专门人才:

1.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技术及相关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学及教育媒体的使用、维护和教学软件开发方面的专门人才;

2.教学媒体和教学系统的设计、开发、运用、管理和评价的教育技术学科高级专门人才;

3.在IT教育领域从事软件开发、网站维护、网页设计、制作及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

4.在政府和其他部门从事教育信息化和终身教育所需要的信息技术专门人才;

5.在媒体传播系统从事各类节目编导、制作、维护等专业人员。

二、培养要求

根据国际上高等教育的发展的现状及趋势,结合我国教育技术学专业发展的实际和我校专业建设的总体目标,现将我校教育技术学专业人才划分为以下三组:

1.基础研究型人才,主要从事教育技术基本理论的研究,通过本类人才的培养,为教育技术学专业硕士生的学习奠定基础。

2.应用研究型人才,培养将教育技术理论、实践与研究成果应用于教育及其它相关领域的人才。

3.技术应用型人才,培养将本专业所学到的各种技术(特别是计算机技术、媒体与软件的设计、使用技术、教学设计及绩效技术等)应用于社会各行业中的专门人才。

三、学制与修业年限

本专业标准学制4年,修业年限3-5年。

四、最低毕业学分和授予的学位

最低毕业学分为150学分,其中通识教育课50学分,专业基础课20学分,专业主干课21学分,专业系列课28学分,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10学分,其它为任意选修课学分。符合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授予条例》和《东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细则》规定者,授予理学学士学位或教育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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