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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财贸学院的录取规则

发布时间: 2006-12-29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校址:昆明市龙泉路南段

邮编:650221

电话:0871-5132629

一般规定

1.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学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某些专业加试要求: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当地招考办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笔试成绩和口试成绩均达到当地投档分数线者,可参加录取。

身体条件

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外语语种

要求入学后主修英语。

优惠政策

对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参加全国单科竞赛获奖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招收体育特长生,女篮、女网、围棋特长生优先录取;涉外类专业英语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旅游管理专业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者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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