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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林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13-05-29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凡参加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并填报浙江农林大学的考生均适用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为浙江农林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浙江省省属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

第四条学校位于杭州西郊临安市,占地面积2500余亩,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先进,生活条件完善。学校地址为浙江杭州临安市环城北路88号,邮政编码311300。学校的国家代码为10341,浙江省代码为:0011(普通招生),0211(定向招生)。

第五条学生毕业后授予根据国家统一规格印制的浙江农林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浙江农林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浙江农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浙江农林大学学士学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招生有关问题,组长由学校招生分管领导担任。

第七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校招生日常事务。

第八条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同时接受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四章 招生批次与招生计划

第九条学校在浙江等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在浙江省内,文理科专业列入本科第一批及第一批提前录取、本科第二批及第二批提前录取招生,设计学类专业列入艺术类二批招生,具体招生批次与专业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在其他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批次与专业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学校在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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