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名称:重庆工商职业学院
学校行政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办学性质及层次:公办普通高职(专科)
学习形式:全日制
学校国标代码:13967
学校地址:合川校区:重庆市合川区高校园区思源路15号
华岩校区: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科技园华龙大道1号
二、重庆工商职业学院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经教育部批准(教发函〔2005〕71号)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确立的国家骨干高职立项建设院校、重庆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校现有九龙坡华岩和合川两个校区,占地总面积1339亩,现有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教学设备总值5263万元;图书馆藏各类图书、刊物、杂志等共计81万册;千兆校园网覆盖整个校园;学校建有八个专业大类的12个校内实验实训中心,117个校内实验实训室,与100多家企业合作建立了107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学校现有教职工700余人,其中专兼职教师539人,教授、副教授、高级工程师等高级职称133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329人。具有双师型素质教师329人。学校现开设45个专业,目前在校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学生10000余人。
三、学校2013年面向重庆、四川、云南、贵州、新疆、甘肃、湖北、黑龙江、吉林、内蒙古、河南、山西、安徽、广西、海南等省市招收普通高职(专科)学生3355名。学校在各省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详见各省市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信息(学校招生信息网也同样公布我校在各省招生信息)。
四、学校2013年招生科类为:普通高中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美术)类,对口高职的土木水利类、加工制造类、信息技术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文化艺术类。
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原则,严格按照各省市录取规则及办法实施网上统一录取。
1、除商务英语专业为英语语种外,其余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
2、各专业不限制男女招生比例;
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规定;
4、认可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加分或者降分政策和出档原则;
5、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和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专业。重庆市因实施课改新高考方案,按照以上原则录取,同时参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技能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
6、艺术(美术)类考生录取以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为原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艺术(美术)类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经我校录取的普通高职(专科)学生采取全日制住校学习,入学后可转户口。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工商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并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推荐就业。
七、各招生专业收费严格按照重庆市物价局核定收费标准执行。
1、学费:普通类专业学费5600-6800元/年;艺术类专业7000-8000元/年。
2、住宿费:合川校区学生公寓6人间(含集中供热系统、网络、独立卫生间),收费标准为1000元/年.人;华岩校区学生公寓6人间,收费标准为800元/年.人。
八、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
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通绿色通道。
1、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学校特等奖学金3000元/年。
2、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一等为4000元/年、二等为3000元/年、三等为2000元/年。此外,学校积极为学生开辟勤工助学渠道,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勤工助学。
3、助学贷款:符合助学贷款规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办理无息贷款交纳学费。国家试点生源地信用贷款地区的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在当地教委(教育局)申请贷款;未试点生源地信用贷款省市的学生可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到学校办理国家贷款。
九、我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学院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负责。
十、联系方式:重庆工商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招生咨询电话(兼传真):(023)68613751,68465940,42860045
http://www.cqtbi.edu.cnEmail:zb@cqtbi.edu.cn
通讯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科技园华龙大道1号综合楼1楼102室邮编:40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