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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师范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12-05-21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11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1. 学校全称:南阳师范学院

2. 学校代码:10481

3. 办学地点:河南省南阳市卧龙路1638号

4. 办学性质: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5. 学校概况:

南阳师范学院是河南省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7年,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优良的办学传统,逐步形成了师范教育和非师范教育并存、特色鲜明、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2011年,我校获批为硕士授权单位,在办学层次上实现重大跨越。

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南阳市。南阳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是楚汉文化和三国文化的集中地,是科圣张衡和医圣张仲景的故里。校区坐落于南阳卧龙岗上,紧邻驰名中外的诸葛武候祠景区。北眺独山秀峰,南览白河胜景,书香墨韵与青山白水相得益彰,环境幽雅,景色宜人,是莘莘学子修身治学的理想场所。

学校占地1857亩,现有校舍面积70余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价值1.5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60余万册。学校设有20个学院,并设有国际教育学院、软件学院、河南省文化改革发展人才培养基地等办学机构,与美国布瑞诺大学、韩国京畿大学、南阳天冠集团等国内外多所院校及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2000余人,教职工近1400人。专任教师11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415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近700人。

学校现有56个本科专业,一个硕士专业,具有国家级特色专业、省级特色专业、省级精品课程、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省级教学团队等教学质量品牌。本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历史学、管理学、农学等九大学科门类。学校不断优化专业结构,根据社会发展调整、拓展专业方向,形成了省级重点学科、校级重点学科、一般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建设体系。

学校设有24个科研机构,26个实验室(中心)。建有省级重点实验室、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省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中原曲艺研究基地、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等学术科研平台。大力推进科研兴校工程,产出了一批标志性的科研成果,学校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学校主办的《南都学坛》、《南阳师范学院学报》均被评为河南省一级期刊、全国百强社科学报、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

学校大力实施质量立校工程,坚持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完善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保障的长效机制,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按照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的培养原则,大力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卧龙学子人才培养品牌享誉中原。学生在国家、省市组织的各类大赛中频获殊荣,考研成绩突出,深得社会好评。

学校高度重视就业工作,率先在全国开展大学生专业技能岗位对接培训,积极开展职业规划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推介,是劳动部最早授予的全国大学生职业指导教学训练基地,2012年国家人社部大学生职业技能培训实验室落户我校。积极拓展就业市场,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大中城市建立100多个就业基地,为学生搭建就业平台。重职业意识训练,重职业技能培训,重就业市场建设已成为学校的显著特色,被《中国教育报》称誉为给毕业生一把就业的金钥匙。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0%以上,用人单位满意度超过90%。

根据《中国大学评价》2007年公布的研究结果显示,学校跨入全国发展最快大学行列。在2010年度河南考生心目中最理想的高(学)校大型调查评选中,学校荣获河南考生心目中最理想的高校荣誉称号并受到表彰。2011年被评为河南高校综合实力20强、2012年被评为河南最具就业竞争力示范院校。近年来,学校先后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单位、河南省高校学生宿舍食堂评比第一名、河南省高校德育评估第一名、河南省属本科高校行风评议第一名等荣誉称号。

学校遵循博大、厚重、睿智的大学精神,弘扬博学求是、笃行自强的校训,秉承勤勉严谨,和谐进取的校风,肩负大学使命和社会重托,立足南阳、服务中原、面向全国,努力建设特色鲜明、水平较高的综合性大学,力争为社会培养出一批德才并具、通专兼备的创造性人才。

6. 证书颁发: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二、招生计划

2012年,学校立足河南,面向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本、专科学生7000余名。招生层次、专业及人数详见有关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三、录取规则及专业录取特殊要求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1、体育、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合格的情况下,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舞蹈学(体育舞蹈方向)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合格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报考艺术类各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生源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

音乐类:音乐学、学前教育(音乐方向)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的50%与专业成绩之和择优录取。音乐表演、舞蹈编导专业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美术类:美术学、学前教育(美术方向)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的50%与专业成绩之和择优录取。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艺术设计(玉雕方向)、雕塑、动画专业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择优录取。

在总分并列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并列,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2、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按志愿优先规则择优录取。

3、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生比例。

四、录取公布渠道:录取后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五、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

六、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情况

普通师范、非师范本、专科生的专业奖学金和补贴标准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困难学生补贴、南阳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同时学校还通过国家助学贷款项目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联系地址:南阳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377 63523152 63523157 63523167 63523171

63523197 63523210 63516507 (传真)

网址: www.nynu.edu.cn Email:nysyzsb@yahoo.com.cn

南阳师范学院

2012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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