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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生报考澳门大学报名日期、地点及手续

发布时间: 2007-03-31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报名日期:

2007年各省市报名日期如下(各省市之实际报名日期以有关招生单位公布为准):

北京 6月9 日至13日

天津 5月10日至7月4日

上海 6月26日至7月4日

重庆 5月8日至6月30日

广东 5月15日至30日

四川 5月10日至6月30日

福建/海南/江西 6月1日至30日

湖南/湖北/河南/贵州 6月10日至30日

浙江 6月20日至30日

江苏 6月25日至7月4日

辽宁 6月13日至22日

广西/陕西 6月15日至30日

山东 6月10日至25日

云南 6月26日至7月5日

有关安徽省、山西省、河北省、黑龙江省及吉林省之报名期,请浏览本校网页 www.umac.mo/reg/chn。

报名地点:

北京市: 北京市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校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2837212

天津市: 天津市河西区体院北宾水道47号;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处。 电话:(022)88238918/96796600

上海市: 上海市长宁区虹古路321?104室;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长宁区招生办)。电话:021-62786098

上海市凤阳路186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黄埔区招生办)。电话:021- 63721100

重庆市: 重庆市渝中区中山四路十一号;重庆市招生考试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23)63612219

福建省: 福建省福州市北环中路59号;福建省高校招生办公室。

电话:(0591)87819345。 (及各地市招生办公室)

广东省: 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12楼;广东省考试中心。 电话:(020)38627813

湖南省: 长沙市车站北路今朝大酒店402室;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

电话:(0731)2292921。 (及各地市招生办公室)

湖北省: 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27)87328212

*申请人可于报名期内把报名表及有关文件(无需报名费)直接寄至澳门大学注册处

海南省: 海南省海口市流芳路14号;海南省考试局。电话:(0898)65854237

四川省: 成都市学道街42号;四川省大学中专招生委员办公室。 电话:(028)86604599/86715280 。 (及各地市招生办公室)

浙江省: 杭州市保?北路93号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内;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电话:(0571)88907570。 (及各地市招生办公室)

辽宁省: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33号;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电话:(024)86981017

江苏省: 南京市上海路207号;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处普高科。电话:(025)83325037。 (及各地市招生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竹溪南路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电话:(0771)5337970

山东省: 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电话:0531-81916021

河南省: 郑州市农业路11号;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普招处。电话:0371-63511037

陕西省: 西安市含光北路40号。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电话:029-85221776

江西省: 南昌市贤士二路208号。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791-8676998

贵州省: 贵阳市浣沙路66号。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普招处。电话:0851-5951811

云南省: 昆明市学府路2号。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871-5154794

有关安徽省、山西省、河北省、黑龙江省及吉林省之报名期,请浏览本校网页 www.umac.mo/reg/chn。

报名手续:

报名表可在上述所属省份之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索取,或在本校网页 www.umac.mo/reg/chn下载表格。填妥表格后,必须连同下列文件到所属省市之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

1. 户口簿正本及复印本

2. 身份证正本及复印本

3. 两寸彩色近照两张 (约1.5寸x 2寸,建议照片采用白色背景)

4. 缴交报名费人民币伍拾元

※ 申请人只可递交一份报名表,如提交超过一份报名表,将可能影响其录取资格。如未能提交完整报名资料之申请将不获受理。而所有递交之报名文件,本校不予退还。

澳门大学内地招生学费及宿费

 2007/2008学年之费用如下:

种类

课程

全年费用

学费

学士学位课程

澳门币$26,800元 /约港币$26,047元

预科课程

澳门币$20,700元 / 约港币$20,119元

宿费

所有课程

澳门币$10,000元 / 约港币$9,719元

(为2006/2007学年费用,以十个月计算)

备注:

1.本校收费是以澳门币计算。上述港币金额只作参考用。若学生所交之港币金额折算后少于应交之金额,学生须缴交费用之差额。

2.凡以非澳门地区发出之银行本票或汇票(恕不接受私人支票)缴费者,均须另缴银行费用,作为兑票手续费。每一张票据为澳门币$50元(折港币$49元)。惟此费用按银行实际收费而定,故本校保留追讨此项手续费差额之权利。

3.本校有权修订上述费用。

入学须知:

日期

事项

2007年5月至7月初

报名期(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办公布为准)

2007年8月初

公布录取结果

2007年8月上、中旬

获录取之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回传「入学声明书」以确认入学资格,并办理通行证及缴交学费等手续

2007年8月底

新生来澳办理体检、登记入住宿舍及新生注册入学

2007年9月3日

新学年开课

附:申请人若获本校录取,将由本校注册处发出“录取通知书”。所有己报名考生可于8月初于澳大网页 www.umac.mo 先查询录取结果,获录取之考生将收到本校寄出之“录取通知书”。而不获录取之考生名单,将届时于本校网页公布,本校并不会以书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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