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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大学2013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12-12-21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北京工业大学创建于1960年,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经、管、文、法、艺术相结合的多科性市属重点大学。1981年成为国家教育部批准的第一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85年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1996年12月学校通过国家211工程预审,正式跨入国家21世纪重点建设的百所大学行列。

学校现有1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涉及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有1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程、工商管理、建筑学、应用统计、国际商务、工程管理等6个专业学位硕士培养类别。拥有光学工程、材料学、结构工程3个国家重点学科,交通运输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管理科学与工程、信息安全等39个北京市重点学科。

艺术设计学院简介

北京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坐落在中国艺术研究院和现代文学馆之间,具有独特的人文环境和艺术氛围。学院的师资来自国内外著名的高校和企业,与各国的艺术设计院校建有持久的学术关系。学院的民间美术馆是学生感悟中国设计文化的课堂;学院的视觉艺术馆和学生展厅每天向学生提供鲜活的艺术信息;各类工作室、实验室是学生的实践基地。学院的教育教学工作以学生的就业和未来的事业为中心,通过不断的调整和努力,力图使我们的学生能够睁开自己纯真的设计之眼,学会用艺术设计的眼光看世界,具备艺术设计工程师的素质,早日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栋梁之才。

2013年招生计划

专业

学制

招生人数

学费

说 明

动画

四年

80

10000元/年

京外招生计划将参照艺术类校考合格生源的分布情况制定;北京市计划招生190人。

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四年

300

合 计

380 人

注:以上专业文理兼收。

一、报 名

(一)报考条件

1.符合2013年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高等学校艺术类报考条件的考生。

2.通过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省统考的考生。

3.热爱艺术设计和美术事业,身心健康,无色盲、色弱。

(二)报名形式

全部实行网上报名,不受理函报。

1.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1 日 2013年1月6 日

登录北京工业大学 www.bjut.edu.cn 点击招生就业进入本科招生网的特殊类型招生网上报名系统, 点击艺术类考生报名进行网上报名。

(1)考生按照要求认真如实填写报名注册信息。

(2)考生按照要求上传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并确认。

(3)网上支付专业报名考试费100元(另:考生须加0.8元网上支付手续费)。

(4)缴费成功后,考生可根据所安排的考试日期进行选择,确认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准考证号(考生只能选择一天考试,不能重复参加考试,否则无效。若所报日期场次考场人数已满,考生只能选择其它场次)。

(5)报名信息填报完整确认无误后,请于2013年1月15日12:00起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要求A4大小,且必须为系统生成格式,其它格式无效)。

(6)按照准考证上所示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注意事项:

(1)报名表中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否则产生的后果由填写人自负。

(2)网上支付前考生可登陆本系统修改报名信息。

二、考试

(一)考试时间及内容

2013年1月19日(周六)、20日(周日)、21日(周一)

上午 9:00 11:30 色彩(默写8开)

下午 1:00 4:30 创意速写(16开,1小时)、素描(默写8开)

(二)考试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 北京工业大学校本部

★ 我校不在京外设置考场

(三)考试要求

1.考生需持2013年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统考准考证、北京工业大学2013年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证件不全者不准许参加考试。

2.考试当天考生按准考证上的考场和考号安排,提前15分钟进入指定考场。

3.考生自备画具(含画板),画纸由学校提供。其它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画板上不准粘贴各种图案。

4.色彩科目考试过程中不允许出场换水。

(四)成绩查询

1.专业考试满分为600分,其中:色彩(默写)250分、素描(默写)250分、创意速写100分。

2.我校将从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调取考生的电子照片、艺术类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成绩及相关信息进行核对。

3.考生可于4月初登陆报名系统查询专业校考成绩。我校将向各省高招办报送合格考生数据,不再单独向考生寄发书面校考合格证,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校考合格证。

三、志愿填报、录取办法及说明

(一)志愿填报

1.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类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同时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正式填报志愿时,填在本科提前批次志愿栏中。

(二)录取办法

1.从已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并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招生条件的考生中择优录取,文理兼收。

2.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类本科院校艺术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

对于按照文理分科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时分别按照文理计划录取;对于不按照文理分科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时不再分别按照文理计划录取。以上都按文化考试成绩加上我校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总分相同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中,对于专业总分全国排名前20名、文化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类本科院校艺术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者,优先录取。

3.我校在专业志愿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

4.我校对附加分实行调档加分,进专业也加分的录取原则。

5.如查出考生有违法、违纪行为,学校将取消其录取或入学资格。

(三)说明

专业方向:进校学习一年后,根据学习成绩和爱好,学生选择进入不同的专业及方向学习;

毕业证书:艺术设计学院毕业生的毕业证书仅标注专业,不标注专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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