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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北京市2012年高校招生外语口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4-13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外语口试是高校招生考试工作中的组成部分,口试成绩是高校外语类专业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为保证外语口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口试对象

凡在2012年高考报名时选择参加外语口试并已缴纳口试费的考生均应参加外语口试。

二、口试语种

口试语种分为: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六个语种,考生所考语种以其在高考报名时选择的语种为准。

三、口试时间与地点

外语口试于4月21日(星期六)、22日(星期日)集中进行。全市共设七个外语口试考点,即:外交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各考点组织口试的时间分别为:

北京外国语大学考点:4月21日全天和22日上午;

首都师范大学考点:4月21日下午和22日全天;

北京语言大学考点:4月21日全天;

外交学院、中国传媒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考点:4月22日全天。

四、有关要求

1、4月17日起,考生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www.bjeea.edu.cn)自行打印本人的《北京市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外语口试通知单》(以下简称外语口试通知单),考生须按《外语口试通知单》中规定的报到时间到指定的口试考点校进行口试。

2、各区县高招办负责提醒各高考报名单位督促考生按时打印并携带《外语口试通知单》参加外语口试。

3、各考点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外语口试的各项工作,确保外语口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五、外语口试考生须知

1、考生应于4月17日起,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www.bjeea.edu.cn)自行打印本人的《北京市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外语口试通知单》。

2、考生凭本人《外语口试通知单》、身份证(或户口簿)按规定的报到时间到指定的口试地点参加外语口试。

3、考生报到后,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候考室等候,然后按顺序分批进入备考室。

4、考生在备考室按试题内容准备7分钟,之后由工作人员安排进入考场进行口试。

5、考生进入考场只能携带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蓝、黑色)、《外语口试通知单》、身份证(或户口簿),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辞典、书包、书籍、纸张等。

6、口试时要严肃认真,积极主动回答口试教师的提问。

7、口试完毕后,立即退出考场,退出考场后不得与未进行口试的考生交谈有关口试内容,不得在考场附近停留或大声喧哗。

8、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诚信考试,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对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9、5月4日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www.bjeea.edu.cn)查询本人的外语口试成绩,口试成绩将于6月下旬随高考成绩一并下发到考生手中。

相关阅读:北京市2012年外语口试地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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