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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高考带手机为作弊 替考将被停考1至3年

发布时间: 2012-06-04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图为:学生接受金属探测器的安全检查(资料图) 记者陈勇摄

今年教育部重新修订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新办法填补了针对新型作弊的法律盲点,并加大了违纪处罚力度和范围。昨日,武汉市招考办有关人士解读新办法时指出,有两点变化要特别引起考生和家长注意。

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就算作弊

往年根据规定,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但是以往使用行为难以搜集证据,从而导致无法认定携带通讯工具者是否有作弊行为。今年,修改后的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只要考生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都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携带行为成了作弊成立要件。

武汉市招考办有关人士指出,这意味着,考生若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考试过程中一经发现,即便手机等工具处于关闭状态,或考生没有使用该工具从事作弊活动,也会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因此,考生一定要在入场前反复检查,不要误将手机等物品带入考场。我省在考前会使用金属探测器,对进入考场的考生进行全方位安全检测,无线电收发装置将被禁止带入考场。

作弊或替考将被停考1至3年

对于违规处理,今年高考增加了暂停考试的处罚规定。若考生有下列4种情形之一即可使用暂停考试处罚:组织团伙作弊;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它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考生参加考试。

武汉市招考办有关人士介绍,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招考部门可给予上述考生暂停参加高考1至3年的处罚。若情节特别严重,可同时给予该考生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这一新规加大了对考试作弊行为的惩处力度,有关人士奉劝极少数抱有侥幸心理的考生,千万不要铤而走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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