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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晋江市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助迷途少年圆“大学梦”

发布时间: 2016-04-18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晋江市人民检察院对小金宣布不起诉决定。

检察官观看录取小金的通知书。

  近日,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检察院未检科收到一则喜讯:正处于该院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间的未成年人小金(化名)顺利通过今年高考,现已被一所二本院校录取,这让检察官们倍感欣慰。

  小金是晋江某校一名高三学生。2014年底,其因找朋友借钱后急于归还,冲动之下便实施了抢劫。公安机关以小金涉嫌抢劫罪移送晋江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理念,鉴于本案赃物已追回,未对被害人造成伤害和损失,且案发时小金系未成年人,认罪态度诚恳,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对小金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并对其监督考察六个月,由检察官、家属及其所在学校副校长、班主任、关工委人员及心理咨询老师共同组成帮教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帮教计划。

  六个月过去了,因小金在考察期内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日前该院及时依照法定程序,对其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并鼓励其在大学中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

  据了解,该院一直致力于完善附条件不起诉机制,出台《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办法》等规章制度,明确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的概念、考察主体、职责分工、考察方式和异地协助考察等。目前,已对22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制定帮教计划,已有14名涉罪未成年人通过考察期,顺利回归社会,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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