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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16-07-14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四川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录取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条招生就业处为学院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五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三章学院概况

第六条学院全称: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第七条学院国标代码:12761;在川招生代码:5152。

第八条学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东段208号,邮政编码:611130。

第九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十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十一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十二条学院隶属单位: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业务主管单位:四川省教育厅。

第十三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四川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十四条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均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教育厅统一核准标准执行,并面向社会公示。

第十五条外语语种要求

不作要求。

第十六条男女比例

不作要求。

第十七条录取体检标准

执行教育部和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轮机工程技术专业报考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四肢无残缺,口齿清楚,无传染性疾病,无红绿色盲,身高155cm-185cm。

航海技术专业报考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四肢无残缺,口齿清楚,无传染性疾病,无红绿色盲,身高165cm及以上。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报考条件:身体健康、匀称,五官端正,四肢无残缺,口齿清楚,无传染性疾病,无红绿色盲。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八条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九条录取批次: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二十条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机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十一条第一志愿考生不足时,我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十二条专业志愿录取坚持分数优先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列,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

第二十三条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

第二十四条对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学院不予录取。

第二十五条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凡按政策规定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对待。

第二十六条对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如总分相同,则按照语、数、外、文/理综合依次进行比较,择优录取。

第二十七条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的总成绩,择优录取。如分数相同,则先比较考生的美术专业成绩,如分数仍然相同,则再依次比较考生语、数、外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八条录取结果公布方式:邮寄录取通知书,同时可通过学院招生在线查询录取结果。

第六章招生工作的监督、申诉、咨询

第二十九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28-82680056

第三十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8)826800508269004582690046

电子邮箱:scvtcc@vip.163.com

学院网址:http://www.svtcc.edu.cn

招生在线网址:http://zsjyc.svtc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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