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荐生条件
1.报名学生必须是经初中学校按教育局规定推荐的学生,如实填写《学生成长记录手册》;
2.初中三年日常学习成绩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总评等级均达到 A 级,生物、地理、信息技术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 A 级; 信息技术、综合实验操作、音乐、美术、综合实践均须达到 “合格”。
注:高新区为:初中三年综合素质评价总评等级达到B级;且生物、地理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须达到B级;信息技术、综合实验操作、音乐、美术、综合实践均须达到“合格”的济南市高新区初中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
3.填写《济南市初中优秀毕业生推荐申请表》,并提交一封自荐信;
4.两名初三任课教师的联名推荐信;
5义务阶段非择校生身份学生。
两点注意事项:
① 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初中第三学年转入(随父母工作调动转入的除外)的学生不享有推荐生资格。
②考生只能选取一所推荐生试点学校,不可兼报。
二、推荐生招生简章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