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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高招录取:部分批次实行征集志愿和平行志愿

发布时间: 2007-03-14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为进一步减少考生填报志愿的盲目性和高分落选考生的数量,增加新生报到率,今天召开的全省2007年招生工作会议宣布,我省今年将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改革:在本科二批B、本科三批、专科一批和专科二批实行征集志愿和平行志愿。

据省招办有关人士介绍,征集志愿是一志愿录取后,向考生公布该批未录取满的高校 的计划缺额,组织未录取考生填报本批的二志愿,考生在了解缺额院校的基础上填报二志愿将更有针对性。此办法主要是为了克服二志愿和调剂志愿的盲目性,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新生报到的流失率。实行平行志愿,即考生可填报五个并列院校,均作为一志愿。这样为考生增加录取机会,减少高校不同年份大、小年现象,同档次院校录取分数更加均衡;降低考生填报志愿风险,利于高校志愿平衡,减少高分考生落选。

实施征集志愿和平行志愿的操作办法具体如下:

征集志愿是在高考考试前,向考生公布征集办法、要求和时间;公布成绩后集中填报志愿(6月25日至26日)时,在实行征集志愿的批次,考生只填报一志愿。每批一志愿录取结束后,省考试院及时统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缺额计划数,向社会公布。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重新填报征集志愿,汇总后再重新投档录取。每批填报征集志愿的时间安排确定后,印在考生准考证后面,通过各市、县招办和中学通知考生,并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以及资讯媒体向社会公布。实行征集志愿批次也实行平行志愿的办法。

实行平行志愿是指,在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每批一志愿设5个平行院校志愿,这5个院校志愿并列为第一志愿,投档时按分数优先原则(分数相同的按事先设定某一学科成绩高的优先投档),首先将同一科类同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未录取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中的院校志愿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且有缺额计划的院校,由院校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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