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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筑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14-05-20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一、学校全称:安徽建筑大学(国标代码:10878)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地址:

南校区: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292号邮编:230601

北校区:合肥市包河区金寨路856号邮编:230022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

3、各类专业的体检标准严格遵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对有特殊规定的省(市、自治区)按在该省公布的原则安排专业)。

5、凡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三个专业的考生,宜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且色弱色盲者不宜录取。

6、艺术类专业按2014年的安徽建筑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中的原则录取。高水平运动员按2014年的安徽建筑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中的原则录取。

7、考虑教学资源的实际情况,凡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均限为英语。其中报考英语专业的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5分,英语口试成绩为优秀或等级为5(不组织外语口试的省份除外)。

六、颁发证书:

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安徽建筑大学

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3828083(南校区)、63513083(北校区)

网址:www.ahjzu.edu.cn

九、其他须知:

我校在安徽省整体进入本科第一批次招生。

本章程由安徽建筑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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