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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城市建设学院201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10-01-21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学 院 简 介

『天津城市建设学院』始建于1978年,是一所以城市领域为主要服务对象,学科和办学特色鲜明的普通高等院校。学校遵循发展城市科学,培养建设人才的办学宗旨,致力于培养为我国城镇化和城市现代化进程服务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人才。学校设有12个教学系和成人教育学院。设有土木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个硕士点,37个本科专业,在校生11000余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9800余人。拥有一支职称、学历、年龄结构优化的师资队伍,校园占地总面积为68.1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7.19万平方米,办学实力和教学科研水平不断提升。2007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获得优秀。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0%以上。1999年设立艺术设计专业,2003年成立艺术系,现设有艺术设计和工业设计两个专业,主要涵盖室内环境艺术、景观艺术、视觉传达艺术等专业方向,近年来艺术类专业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3%以上。

一、招生专业:

1、艺术设计: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对艺术设计所需的人才,具备专业理论与实践、艺术与技术、设计与创作相结合的综合能力,具有基础的自主创业能力及创新意识的应用型人才。毕业后,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机关部门从事设计、咨询、开发、施工及进行专业研究和管理工作;本专业设立三个培养方向,为室内环境艺术、景观艺术、视觉传达艺术。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2、工业设计:

本专业培养社会对工业设计需要的人才,掌握工业设计基本理论及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具备产品开发设计、初步解决工程实际问题及初步科学研究的能力,具有基础的自主创业能力及创新意识的应用型人才。毕业后能在企事业单位、科研部门从事工业设计及相关专业方面的开发、设计、咨询及进行专业研究和管理工作。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层次

学制

招生计划

科类

艺术设计

本科

4年

196人

文理

兼收

工业设计

本科

4年

56人

三、专业考试:

1.报名条件:

①符合普通高等学校2010年艺术类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专业要求,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②考生需参加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

2.报名及考试:

依据各考点专业考试时间安排,考生须提前2-3天到考点接受面报。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

『 2010年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点及时间安排 』

序号

考 点

地 址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1

湖北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江汉区杨汊湖小区常青五路

1月18-19日

1月21日

2

沈阳大学

沈阳大东区望花南街21号街

1月22-23日

1月24日

3

河南郑州24中学

郑州市建设西路109号

1月24-25日

1月26日

4

黑龙江东方学院

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号

1月26-27日

1月28日

5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合肥市金寨南路856号

1月26-27日

1月28日

6

北京城市学院

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

1月28-29日

1月30日

7

杭州师范大学

杭州市文一路222号

1月28-29日

1月31日

8

湖南师范大学工学院

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两里半

2月2-3日

2月4日

9

福建师范大学

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32号

2月3-4日

2月5日

10

太原师范学院

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

2月4-5日

2月7日

11

内蒙古师范大学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81号

2月5-6日

2月7日

12

西安工程大学

陕西省西安市金花南路19号

2月23-24日

2月25日

13

江西南昌第18中学

南昌市西湖区东书院街8号

2月23-24日

2月25日

14

天津本校考点

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6号

3月4-5日

3月7日

15

江苏教育学院

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

3月6-7日

3月8日

(注:报名考试时间以当地考点公布为准)

(1)报名需带材料:①考生持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统考准考证/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复印件留存)。

(2)考生只可参加我校一次专业测试,如参加两次或两次以上,则以测试时间最早的一次作为专业测试成绩。

(3)考试科目:速写、素描、色彩、素质测试(专业总分750分:速写75分、素描300分、色彩375分,素质测试作为录取参考不计入总分)

3.发放合格通知书:将于4月10日前按与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4:1的比例发放专业成绩合格通知书,成绩不合格考生不另行通知。(考生可上网查询成绩,网址:http://www.tjuci.edu.cn)

四、录取方法:

1.录取原则:①考生需获得省级统考和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②考生文化课成绩需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③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按5:5折合成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佳考生。

2.在录取过程中我校将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生源及招生计划执行情况在招生总计划内作适当调整。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年度文件执行。

3.我校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4.按照规定,学校在接到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录取审批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新生按照我校录取通知书规定内容报到入学。

五、复查: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标准、发现系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六、学费:

学费为8000元/年生。实际收费标准按照天津市教委和物价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校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6号(天津城市建设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300384 电话:(022)23085247 E-mail:zhb@tjuci.edu.cn 网址:www.tjuc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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