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秋季开学,我省新增的37所省、市级公办示范高中收费,新生执行新标准、老生执行老标准。昨日,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联合下发通知,规范我省公办示范高中招生收费。
省物价部门介绍,去年以来,我省新增了12所省级示范公办高中和25所市(州)级示范公办高中。今年秋季起,这些学校招收的新生,执行示范高中收费标准,但在校老生的收费,仍按各校原收费标准执行。
目前,我省高中计划生的学费标准为:省、市(州)级重点(示范)高中,每生每学期500元,一般高中每生每学期350元。武汉市城区高中计划生学费,可适当上浮,但上浮比例不得超过省定标准的20%。
三限生的学费标准为:省级示范高中三年学费最高不超过2.7万元,市(州)级示范高中,最高不超过2.1万元,一般高中,最高不超过1.5万元。
物价部门还强调,各校严禁随教科书搭售、摊派各种教辅资料和课外读物;严禁以任何名义向学生发放教辅资料并收费。
据了解,在我市,武汉市育才高级中学此次升级为省级示范高中,黄陂七中、华中科技大学附属中学、文华中学此次升级为市级示范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