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考试院提醒:09年高考考场内考生不得互借设备_上海高考信息_上海高考-查字典上海高考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关键词

上海考试院提醒:09年高考考场内考生不得互借设备

发布时间: 2009-09-21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2009年秋季高考将于本周日开考。今年参加本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总人数为73800余人,全市共设立22个考区、114个考点、3127个考场。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昨天发布注意事项,提醒考生务必带好双证不要迟到。

考试院提醒:考生出门前不要忘记带好准考证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两证缺一者,不得进入考点);考生若迟到15分钟者不得进入考点。外语考试14:30考生入场,14:45开始分发答题卡、禁止迟到考生入考点;考生交卷离场的时间不得早于各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

考生答题卡上涂点必须用2B铅笔,千万不要用圆珠笔、钢笔;在试卷上使用铅笔答题不予评分;网上评卷的语文、数学、政治、历史四门科目用蓝、黑色字迹的钢笔或水笔答题,答卷的扫描图像最清晰,数学学科作图可用铅笔;所有科目的答案必须按要求书写在规定地方,书写在草稿纸和试卷上明确表示 此页答题无效处的一律不予评分。

此外,听力考试使用的电子设备必须备足电池,能正常运行,听力考试完毕后,考生应立即取下耳机。考生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寻呼机、移动电话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有电子储存功能的计算器、录放设备、涂改液和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场内考生之间不得相互借用有关设备。

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兑现自己在报名时签署的诚信考试承诺书。

点击显示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相关推荐
  • 大家都在看
  • 小编推荐
  • 猜你喜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