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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33条”学生可休学创业

发布时间: 2016-05-12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试点二级学院取消行政级别,今年起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专业同城跨校整合9日下午,记者从山东省政府资讯办举行的资讯发布会上获悉,我省出台高等教育综合改革33条,敲定今后一个时期高教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其中,将实施弹性学制,允许学生休学创业,修业年限最长可延至8年。另外,今年,我省将选择5所左右省属高校试点取消二级学院行政级别,实行职员制。

  试点二级学院取消行政级别

  省教育厅副厅长郭建磊介绍,4月22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这是今后一个时期我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指导性文件。《意见》共7部分、33条。

  其中,在改革用人制度方面,我省将开展二级学院取消行政级别改革试点。创新二级学院管理体制,2016年选择5所左右省属高校试点取消二级学院行政级别,实行职员制,进一步理顺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提高二级学院管理的专业化水平。

  参照同类别同等级人员任职年限和条件,建立有利于相关人员职业发展的职级晋升、交流任职、薪酬分配等制度体系。鼓励高校在二级学院开辟试验区,扩大其人、财、物等方面的管理权,形成局部优势,打造学术高地,突显办学特色。

  2016年6月底前,将制定省属高校取消二级学院行政级别试点方案。12月底前启动改革试点,持续推进。

  今年起师范生免费教育

  我省将建立人才需求预测分析机制,根据社会需求和产业发展布局,增加工学、农学类专业,鼓励新兴学科专业发展。提升医学、教育学类专业办学层次,2016年6月底前出台实施办法并启动实施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提高职业吸引力和人才培养专业化水平。

  同时,稳定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类专业,整合理学、文学、历史学、哲学、艺术学等科类专业。实施专业同城跨校整合,将重复布点多、不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特色的专业,整合到专业优势突出的学校。

  我省还将建立办学规模定期核定机制,根据培养周期,以办学能力、社会需求等为依据,动态调控办学规模。2016年逐校核定办学规模,确定规模上限,对超过上限的学校,将逐渐调减招生计划。

  2020年全省本科高校推行学分制

  我省将扩大学分制改革范围,每年增加试点学校10所左右,到2020年,全省本科高校全面推行学分制。

  今后,通过深化学分制改革,形成学生自主选择专业、课程、学习进程和任课教师的机制,建立与学分制相配套的学生管理、教师评价等制度体系。

  同时,创新教学方式、方法,构建自主学习、多元学习模式,鼓励小班教学,开展启发式、讨论式、探究式、参与式教学,大力提倡案例教学。完善学习方式,发挥在线课程作用,加强慕课、微课和混合式课程建设和教育信息化建设,增强学生运用网络资源学习的能力。

  允许学生休学创业

  实施弹性学制,允许学生休学创业,修业年限最长可延至8年。对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及时核发学业证书,按学期审核学位授予资格、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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