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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公安普高招生规定公布:拒绝文身者报考

发布时间: 2007-02-07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省考试院昨天透露,今年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已公布。考生除政治、身体条件有严格规定外,还规定,拒绝有文身者报考公安院校。据悉,考生填报公安院校志愿应填写在提前录取批次栏内,填报公安普通高等学校志愿的考生,仍可报考其他高等学校。

据介绍,报考公安院校考生必须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外语专业不超过20周岁),考生须经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考生本人必须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都属于政审不合格。

据了解,报考公安普通高校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较高: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左右眼单眼裸视力,理科类专业应在4.9(0.8)以上,文科类专业应在4.8(0.6)以上。无色盲、色弱;两耳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平脚板,无文身、少白头、驼背,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等等。同时,体能测试成绩合格。

据悉,报考公安院校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提前录取。公安普通高等学校在考生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均合格的基础上,按120%范围调档,择优录取。其中,女生比例不超过15%。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其他高等学校的录取。(记者: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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