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市2007高考报名规定出台_院校动态_高考报考-查字典高考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关键词

新疆乌鲁木齐市2007高考报名规定出台

发布时间: 2007-01-10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记者苏军亚实习记者薛筱芹报道)1月8日,乌鲁木齐市招生委员会下发了《2007年乌鲁木齐市普通高考报名工作规定》,要求全市各中学于2月5日之前完成报名考生审查户口工作。社会类散报考生报名时间定于2月12日至14日,2月26日至28日为补报名时间。

《规定》要求,凡报名参加2007年乌市普通高考的考生,考生本人及父母应在乌市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乌市时间不少于两年。

以下七类人员不得报名: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的或正在服刑者;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在户籍和学籍上弄虚作假者;非父母抚养,又无合法公证手续者。

查看全部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