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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起海南高考不分文理 外语有两次考试机会

发布时间: 2016-10-25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昨日,全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暨普通高中改革发展专题研修活动在海口举行。会上,《海南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发布。记者注意到,根据目前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的《办法》,我省将于2017年启动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调整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科目,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模式。到2020年,基本建立起符合教育规律、顺应时代要求、具有海南省特色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

  关键词

  高考制度改革

  ●高考科目模式:3+3

  ●录取成绩(标准分)=语、数、外标准分+自选3门科目标准分(政、史、地、理、化、生)

  ●考生最多参加两次外语考试

  按照《办法》,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我省高考科目统一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科。语文、数学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以国家安排的考试时间为准。考生最多参加两次外语考试,可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成绩。

  从2020年起,高考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科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学生自主选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3门科目成绩构成,作为高等学校录取的基本依据。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科卷面满分150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每科卷面满分100分。统一高考科目及等级性考试各科成绩均以标准分呈现,高考总成绩按各科卷面满分比例以不同权重合成标准分。

  同时,我省还将推进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高等职业院校考试与普通高校考试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关键词

  学业水平考试

  ●14个合格性考试科目考生全都要考

  ●等级性考试科目2020年或增至8门

  ●力争2020年将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科目纳入等级性考试范围

  根据《办法》,改革后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不计入高校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合格性考试”)和计入高校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等级性考试”),其中,等级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

  合格性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我省将积极创造条件,力争从2020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将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科目纳入等级性考试范围。合格性考试成绩按原始分记为合格、不合格,等级性考试成绩以标准分呈现。

  《办法》明确,我省将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含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内容。高中学校要建立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写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

  关键词

  录取模式改革

  ●本科第一批次、第二批次明年起将合并录取

  ●填报志愿方式:继续沿用平行志愿

  ●未来将探索综合评价招生

  从2017年起,我省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二批合并录取,高考录取批次分为提前批次、普通本科院校批次、独立学院和民办本科院校批次、专科批次。从2020年起,高考录取批次分为提前批次、本科批次、专科批次。按照学生的高考总分和院校志愿分学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增加高等学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

  根据《办法》,普通本科院校可根据办学特色和定位,以及不同学科专业人才培养需要,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 生物等6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中,分专业(或学科大类)自主提出选考科目范围,但最多不超过3门,科目要求须提前2年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学生满足其中任何1门,即符合报考条件。对于没有提出选考科目要求的,学生在报考该专业(或学科大类)时无科目限制。

  我省还将探索综合评价招生,在部分中央部属高等学校和办学水平较高的省属本科高等学校,选择部分专业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改革,探索“统一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等学校考核”的招生方式。高等学校依据考生的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高等学校考核成绩,按比例形成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此外,《办法》还提出要完善高等职业院校招生制度。高等职业院校可根据学生的高考总成绩进行招生录取,也可以根据“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招生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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