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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一高职院校强制学生实习上夜班 校方否认

发布时间: 2017-02-13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学校说不来实习就不发毕业证,让我们200多个学生从云南到福州工厂里实习三个月,导致我们过年都没能回家,明天早上又要到流水线上去上班,不但不享受法定假日而且还得通宵上班。”近日,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大二学生朱维(化名)向我们反映说。

  多名同样来自该校机电工程学院大二的学生证实,学校这次共派200多名学生到福建捷联电子有限公司实习,工作都是在流水线拧螺丝、贴标签、盖显示屏后盖、搬运等,每天工作12个小时,还要轮流上通宵夜班。学生提供的实习合同显示,这次实习从1月到4月,2017年的春节假期也在实习期内。

  2016年4月11日,教育部等五部门曾联合出台《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其中明确禁止实习工作让学生上夜班以及加班。

  2017年2月10日,针对学生反映的每天“工作12个小时“、“通宵上班”以及“没有法定休息日”等情况,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蒋芳称:“我们正在向企业要他们的排班安排,如有(此类情况),将督促企业整改。”而此前在1月19日,蒋芳针对同一个问题,也曾答复“正在核实中”。

  

  学生打工的工厂流水线。 本文图片均为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实习学生提供

   学生称遭强制实习,校方否认

  “这次学校安排我们到福州工厂里实习,导致我们都没法回家过年,大年初五我知道了爷爷去世的消息才没办法乘飞机匆忙赶回老家,连他老人家最后一面都没见上。”2月10日,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的大二学生官乐(化名)对我们说,没能陪爷爷过最后一个春节,让他感到十分内疚。

  官乐的同班同学朱维也认为,学校强制给他们安排长达3个月的寒假实习很不人性化。

  根据几位学生提供的与“福建捷联电子有限公司”签订的《实习协议书》,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200多名实习学生的实习期从2017年1月4日到4月9日,协议还写明学生是在作业员岗位实习。

  针对学生反映校方“强制实习”、“不让回家过年”等问题,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蒋芳对我们称:“此次三个月的实习是(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中早已确定的一个环节,如果有学生恶意违反实习纪律,那么实习成绩就是不及格,需要继续参加下一年的实习,如果无正当理由再次违反,那可能就要推迟毕业了。”

  

  学生正在工厂流水线给显示屏装盒。

  蒋芳还补充说:“大部分学生,包括学生家长都对学院的实习安排表示了支持和理解。学校也并不存在禁止学生回家过年的情况。如果企业放假时间过短,对于家庭较远、家庭贫困的同学来说,短时间往返也不方便、不安全,所以学校只是建议同学们过年尽量留在福建当地。”

  对于校方的解释,参加这次实习的学生李强(化名)对记者表示,学校在安排实习地点的时候没有和学生沟通过,“从云南来福州的车费都是我们学生自费的,校方直接开会(决定)让我们来福州工厂上班,我们大部分同学都是云南各地的,家里人也都希望我们回家过年,只是校方以‘毕业证’相逼,我们父母也没办法。”

  

  学生正在工厂流水线给显示屏装盒。

  学生称实习枯燥无用,校方反驳

  除了“没有回家过年”的不满之外,这批被派到福州实习的不少大二年级的学生还认为,自己每天在流水线做千篇一律工作的这种实习毫无意义。

  “拧螺丝、贴标签、盖显示屏后盖、插线、装箱、搬运显示屏、装仓库。”官乐对记者称,来实习的同学基本上就是在流水线上一直做这些非常机械的工作。

  来自该校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专业的李强,也对学校安排的实习工作内容和时间表示强烈不满,“我每天在流水线上就是给设备贴标签,我们很多学生每天一直插线导致手上都起了水泡,这样的实习内容学不到任何有用的知识。”

  “我们很多时候要上白班和晚班,白班是从早上8点到晚上9点,晚班是从晚上9点到第二天早上8点,我们每天都必须工作12个小时没有双休日,还得一直承受着工厂工头的无理催促,一个小时只能拿到12元的实习工资。”李强对记者说,一想这样毫无意义的生活要持续三个多月就觉得要崩溃,“我现在每天就做两件事,下班睡觉,起床上班。”

  针对学生对实习内容的抱怨,蒋芳解释称:“企业毕竟不同于学校,可能无法按照学校专业名称一一对应设置岗位,特别是对于初次实习的学生,企业从风险控制的角度,也不大可能将同学们立即安排到核心岗位。”

  从1月中旬至2月10日,不少学生持续反映称,每天工作12小时并且没有休息日,还要排通宵夜班。针对这一问题,记者分别在1月19日、2月10日两次致电蒋芳询问校方,但蒋芳两次均表示,“校方正在核实之中。”

  早在2016年4月11日,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保监会联合印发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规定第三章第十六条明确表示,不得给实习学生安排夜班加班。

  该《管理规定》第三章第十五条还规定:禁止校方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

  有学生称,学校每年在工厂春节“用工荒”期间,就把学生以实习的名义当作廉价劳动力“卖”给有需要的工厂。

  这一说法遭到校方反驳。“学校是与企业合作并签署了校企合作协议,并非与劳务中介或其他公司合作‘卖’学生劳动力。”蒋芳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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