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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2017年表演类本科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17-03-05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0号)文件精神和教育部关于艺术类招生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艺术类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要求 

  1.符合教育部规定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2.思想品德优秀,学习成绩良好,身体健康。

  3.参加所在省份的相应专业类别的省级统考并合格,如果截至到2月22日还未划定相应专业类别合格线的省份,专业成绩须达到相应专业类别满分的60%方能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广播电视编导、表演、舞蹈表演、音乐表演(声乐)专业校考。

  4.在四川省,我校使用相应专业类别的省级统考成绩作为录取的专业成绩依据,不再单独组织校考。

  二、招生计划 

  1、广播电视编导、表演、舞蹈表演、音乐表演(声乐)专业在四川省使用四川省相应专业类别的省级统考成绩作为录取的专业成绩依据。招生计划:广播电视编导20人,表演5人,舞蹈表演26人,音乐表演15人。

  2、广播电视编导、表演、舞蹈表演、音乐表演(声乐)专业在以下省份省级统考基础上组织校考,根据校考后的合格考生人数做分省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招生省份 130305 广播电视编导 25 甘肃、湖南、重庆、湖北、贵州、河南、辽宁、陕西 130301 表演 15 山西、湖南、重庆、湖北、辽宁 130204 舞蹈表演 29 山西、辽宁、重庆、云南、西藏、青海、宁夏、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海南、黑龙江、甘肃、河北、贵州 130201 音乐表演(声乐) 15 云南、贵州、甘肃、湖南、重庆

  三、专业考试 

  1、四川省继续使用相应专业类别的省级统考成绩作为录取的专业成绩依据,我校不再针对四川省考生单独组织校考。

  2、表演、舞蹈表演、广播电视编导、音乐表演(声乐)专业在四川大学校内(具体地点另行通知)组织校考。

  校考报名要求:网上报名,网上缴费,不接收现场报名和缴费;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的相应类别的省级统考并合格或达到我校最低报考要求的考生方能报名,若未参加或未达到我校最低报考要求的考生不具有报名资格且所取得校考成绩无效;请考生认真阅读本简章后慎重报考,一经报考缴费完成,我校即进入组考程序,所缴报名考试费一律不予退还。

  报名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yslbm/

  报名时间:2017年1月16日-2月22日

  报名考试费:200元/专业

  测试时间:2017年3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说明:考生须凭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者将视为自动放弃。

  四、录取规则 

  1.专业考试要求:

  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相应专业类别的省级统考,文化成绩及专业成绩要求按考生所在省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四川省使用省级统考专业成绩作为录取的专业成绩依据;校考省份的表演、舞蹈表演、广播电视编导、音乐表演(声乐)专业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和我校校考成绩折算加权后(省统考成绩和校考成绩各占50%)形成的总成绩作为确定合格和录取的专业成绩依据。

  2.录取规则:

  (1)广播电视编导: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

  (2)表演、舞蹈表演、音乐表演(声乐):校考省份按折算加权后的专业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四川省按照省级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

  五、录取  

  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且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单独设置志愿的省份请考生在高水平运动队单独志愿填报,未单独设置志愿的省份须第一志愿的第一顺序报考我校)。录取原则如下:

  1.经公示无异议的单考单招的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按照教育部的相关录取规定进行录取。

  2.经公示无异议的国家二级运动员,高考文化成绩(不含体育特长加分)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和改革的省份,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综合考虑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上海市、浙江省按照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划定的分数执行),我校进行录取。

  请达到我校录取条件的考生务必于2017年6月28日前(以寄达日期为准)将《四川大学2017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高考成绩反馈表》寄至四川大学(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体育学院,王老师收),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3.专业选择:按照如下原则、专业范围内接受考生申请。我校将根据考生成绩及志愿综合考虑安排专业。

  (1)单招考生可申请专业:中国语言文学类、法学、公共管理类、旅游管理类

  (2)达到一本线的统招考生除八年制、基地班和数学、物理要求高的专业外的我校2017年招生专业均可接受考生申请,考生须服从学校按照文化成绩、专业招生计划和具体情况最终确定的专业,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须在我校在当地公布计划的专业范围内选择,且选考科目按照考试院公布的选考科目执行。

  (3)达到二本线未达到一本线的统招考生可申请以下专业,考生须服从学校按照文化成绩、专业招生计划和具体情况最终确定的专业,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须在我校在当地公布计划的专业范围内选择,且选考科目按照考试院公布的选考科目执行:

  生物医学工程、法学、工商管理类、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公共管理类、社会工作、哲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卫生检验与检疫、预防医学、法医学、建筑类、经济学类、历史学类、旅游管理类、英语、资讯传播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药学

  六、监督机制  

  1、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工作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规范开展,监督邮箱:jiwei@scu.edu.cn,监督电话:028-85404020。

  2、考生本人须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本简章由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4、我校所有报名考试信息,均在“四川大学本科招生信息在线”网站公布,请考生登录查询。

  七、其它  

  我校将与拟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签订协议,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我校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学生进行身体健康复检、指纹核对和运动水平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联系方式  

  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028-86080605、86081605

  招生信息在线网址:zs.scu.edu.cn/zhaosheng

  专项测试咨询电话:13348807773(王老师)  邮编:61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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