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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考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 起点40分级差3分

发布时间: 2014-09-19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19日,记者从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资讯发布会上获悉,高考考试科目分为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分别均为3门,因为不同科目的卷面得分缺乏可比性,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必考题满分70分,每门满分100分,起点赋分40分,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

记者了解到,此次改革亮点颇多,其中考试不再分文理科,实行统一高考与高中学考相结合,考试科目分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分别均为3门,必考科目为语数外,选考科目从思想政治、历史等7门高中学考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

其中,记者注意到,作为高考选考科目,该科目考生除了需考必修内容还需考加试题,加试题考试内容既包括科目必修内容又包括选修内容,选考科目的学考部分为必考题,必考题满分70分,高中学考成绩合格赋分40分,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以高中学考成绩合格为赋分前提,根据事先公布的比例确定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起点赋分40分。

对于选考科目不再使用卷面得分,浙江省教育厅方面解释称,不同科目的卷面得分缺乏可比性,选考科目由考生自主选择,不同科目考试内容和难度不同,把不同科目考试卷面得分机械相加合成总成绩给考生排序显然不够合理。

对于等级分,浙江省教育厅方面表示,是根据事先确定并公布的各科相同的比例,先按考生的卷面得分划定相应等级,再按等级赋分,相同的等级分数相同,进而使不同科目的分数具有相对可比性。

记者获悉,实行等级分在浙江已有实践基础,浙江省在三位一体和高职提前招生中使用等级分已有多年。

浙江省教育厅方面称,考生考什么科目、什么时候考试,使用哪次考试成绩都由自己决定,对于实行等级分来说,考生选择机会和权力平等。

浙江省教育厅厅长刘希平会上表示,这样做,既有助于实现学生的选择权,促进高中学考和高考的有机结合,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又可以解决不同科目,相同科目不同期考试的可比性、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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