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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综合测评&中传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17-04-22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最近高校专项计划及综合测评简章陆续公布,参加此类的同学不要错过报名哦,下面先来看下中传的专项计划:

  中国传媒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部署,我校2017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一、招生计划

  2017年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人数为60人。

  二、招生专业

  文理兼招的专业为:工商管理类、经济学类、行政管理、社会学。(浙江省考生不限制选考科目)

  只招文科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浙江省考生不限制选考科目)

  只招理科的专业为:通信工程、通信工程(无线多媒体广播技术方向)、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演艺工程与舞台技术方向)、数字媒体技术、网络工程、应用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方向)、信息安全。(浙江省考生选考科目限选物理)

  三、报名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

  2、申请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身心健康,志存高远,自强不息,品学兼优,有培养潜质;

  5、少数民族考生应为“汉语言”考生。

  四、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1)考生于2017年4月20日—4月30日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进行报名。

  (2)每个考生最多可报考三个专业。

  (3)上传材料

  a.报名系统生成的申请表,需如实填写高中阶段成绩信息,由考生所在中学填写相关意见、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b.下载附件中《中国传媒大学高校专项计划中学意见表》,填写完整、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c.个人陈述,需本人手写,不少于1000字,内容需包含高中期间主要参与的实践活动、对申报专业的认知以及大学学业规划等相关内容;

  d.参与社会实践、有关获奖情况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材料初审

  报名截止后,我校高校专项计划专家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名单将于2017年5月30日在网上报名系统上公布,同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及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示。初审合格且公示无异议者将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

  五、考核办法

  初审合格考生须于2017年6月11日18:30-20:30到中国传媒大学参加“综合素质笔试”,测试内容主要考查考生的知识储备、思维能力、理解能力以及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资格认定

  1、我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按照考生的综合素质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认定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认定专业时,按照考生报名时的志愿顺序,只认定一个专业合格,专业志愿间无级差。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学校将根据各专业报考情况及我校往年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

  2、测试结果可于2017年6月22日在网上报名系统上查询。

  3、获得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名单将经我校本科招生网及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公示。

  七、报考及录取

  1、获得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7年全国统一高考,并按照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填报高考志愿。

  2、浙江省获得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浙江省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及以上,按入选专业予以录取。

  3、其他省份获得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次对应科类模拟投档线下30分(江苏省19分、海南省标准分36分),且考生高考成绩总分(不含任何加分)在当地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入选专业予以录取。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测算生成。

  八、监督机制

  我校高校专项计划考核过程全程录像,初审合格名单、入选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及相关信息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参与并实施监督,同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九、其它

  1、所有测试信息均在网上报名系统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认真阅读。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志愿、确认报考、打印准考证等导致不能参加考试或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表及所有上传材料原件参加测试;

  3、根据教育部文件及相关规定,在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测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学校将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并将其违规事实及处理结果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出有替考等考试舞弊行为,或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录取资格。凡在学校高校专项计划测试及录取过程中存在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考生赴考的往返路费、食宿费均由本人自理;

  5、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中国传媒大学。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1号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4

  招生咨询电话:(010)65779370、65779256、65779141(传真)

  纪检监察电话: 010-65779383

  招生咨询邮箱:cuczsb@cuc.edu.cn

  招生办微博:http://weibo.com/cuczsb

  校园网网址:http://by.cuc.edu.cn

  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haosheng.cuc.edu.cn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4月

  

  山东大学2017年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2017年继续面向山东省考生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

  一、报名条件

  通过山东省2017年夏季高考报名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我校综合评价招生:

  1.思想品德、社会实践表现良好,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15学分的研究性学习任务;

  2.高中阶段各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少于10A;选修课程学习情况良好,获得6个以上学分;

  3.高中阶段历次期末考试成绩及高考模拟考试成绩在年级均列前10%;学生在体育、艺术方面或在科技创新方面有一定的兴趣特长,表现突出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

  我校2017年在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00人,专业如下: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科类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政治学类

  5

 

  公共管理类

  5

 

  法学院

  法学类

  5

 

  5

  理工类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类

  10

  理工类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10

  理工类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科学类

  20

  理工类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20

  理工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0

  理工类

注:各专业招生计划根据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4月20日-4月30日;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网址:http://bm.chsi.com.cn/)报名,按要求填写信息。

  2.考生按要求上传各类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各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单、高考模拟考试成绩单、中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等报名条件规定的所有成绩证明;

  (2)各类获奖证书及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证明。

  以上材料均通过报名平台上传,无需寄送纸质材料。中学须对上述材料真实性负责,上传的材料除各类证书原件外,均需中学盖章,并由校长签字。

  3.材料初审:我校组织专家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根据考生报名条件及所在中学生源质量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参加我校考核名单,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我校网站予以公示。

  4.学校考核:视报名人数采用“笔试+面试”或只采用面试方式考核,重点考察学生的科学精神、创新素质及综合素养。

  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5.公布资格考生名单:我校根据学校考核成绩按文理科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考生名单,并予以公示。

  四、录取办法

  1.获得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必须位于2017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文科考生前3000名或理科考生前10000名。

  2.获得资格且高考成绩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在提前批次填报志愿。

  3.对进档考生,我校按照综合成绩“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考生填报专业原则上须服从调剂,若达不到报考专业录取线且专业不服从调剂将做退档处理。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高考总分、我校考核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分(折算成满分100分)7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

  五、其它

  1.我校2017年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实施,材料审核、资格认定及录取结果均须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和辅导等工作。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全过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联系方式:jjc@sdu.edu.cn,电话:0531-88364345),如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按教育部和山东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4.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将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综合评价招生相应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高考相应资格。

  5.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2017年招生政策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有关政策为准。

  6.联系方式:

  地址: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250100

  电话:0531-88364787;传真:0531-88564787

  网址:http://www.bkzs.sdu.edu.cn

  E-mail:sdbkzs@s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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